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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海南查获新型传销
2007-4-1 22:35:00 来源:南国都市报

  从28日晚上6时到3月29日凌晨2时,海口工商美兰分局及下属海甸工商所,联合当地公安部门,秘密出击,接连端掉两处传销窝点,查获传销分子6名,其中一名为小头目。

  令人吃惊的是,该传销组织不同于以往传销分子以某种产品作幌子来拉人头的做法,而是中间没有任何产品,纯粹拉人头入伙,而且以入股公司分红的形式进行,涉嫌非法集资。目前,上当受骗者被骗钱财达14万多元,其中一名下岗职工交了93000多元入股费,而钱交上后连收据也没有。

  公安工商夜端传销窝 6名传销分子梦中被抓

  海南省公安厅日前接到举报,称有人在海甸岛拉人头搞传销骗人。海口市公安局海甸派出所民警经过秘密调查,发现该传销组织非常狡猾,两三人居住在一处,看上去很像正常的人家。

  从28日晚上6时多开始,海甸派出所民警联合海甸工商所执法人员迅速出击,首先在海甸岛福安村金海城公寓3楼的一处住房内,查获一个传销窝点,该窝点内有三名传销分子。随后,执法人员又在福安村内的可口可乐宿舍2703房,查获另一处传销窝点,三名传销分子睡梦中被抓。而在其余几个事先摸好的传销窝点内,则没有见到传销分子。

  经执法人员初步调查,这六名传销分子(4女2男)分别来自河北的秦皇岛、唐山、石家庄等地。年龄最大的54岁,最小的才23岁。其中一名姓杨的中年女子为这伙传销分子的头目(即所谓的家长),他们之间多数人还是亲戚关系。目前,公安部门已将传销分子全部带回调查。

  传销无产品只拉人头 “入门费”高达3800元

  海甸工商所执法人员对传销分子询问后了解到,该组织的传销模式,不同以往所查处的以某种商品作掩护进行拉人头传销形式,而是干脆什么产品都没有,只拉人头。其内部实行所谓的5级3阶制,上线每拉来一名下线加入,下线就要交入门费3800元,上线根据自己的级别再从中提取高额回扣。“级别”是根据所拉下线的人数多少而定。从低到高,共分5级,处于各级别的传销者可分别从中拿取下线15%、30%、42%、52%的回扣。

  更令人吃惊的是,尽管没有任何产品来传,但加入的人都要办一个所谓的“工作证”。每办一个工作证,还要另外再交500元钱。所有收费,均没有任何收据。对此,执法人员指出,这是典型的拉人头搞传销,诈骗钱财,性质非常恶劣。

  下岗职工交93800元入股 背后牵出涉嫌非法集资案

  随着调查深入,一个令执法人员震惊的内幕浮出水面。6名传销分子中,有名姓魏的女性受骗者,不仅给上线交了3800元的入门费,还向上线(即家长杨某)交93800元入股费。据魏某交代,杨某告诉她们,加入海南某投资有限公司股份,有非常丰厚的红利分成,每个传销人员发展到最后都要入股。

  没有经过核实,下岗职工魏某大举借款,分两次将93800元入股费交给上线杨某。而杨某连收据也没开。

  “家长”杨某在接受调查时称,她将收来的93800元交给海南某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同样没有开具任何收款凭证。

  3月29日上午,海口美兰工商分局以涉嫌非法集资,对海南某投资有限公司展开调查。目前,相关取证工作正在进行中。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执法部门调查出该公司确实以传销形式非法集资,该公司的行为就构成了犯罪。

  排查各类场所查传销 海南省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针对传销在海南省有所抬头的趋势,3月中旬,海南省工商局向全省各直属工商局发出紧急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彻底消灭传销活动的苗头。

  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工商部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对大中院校、半拉子工程、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各类培训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对出租屋主,要求其承诺不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拒绝收留传销人员;对大中院校,要联系学校领导,通过学校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慎防上当。凡以“介绍生意”、“介绍工作”或“招聘”等名义进行的“拉人头”式传销和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等旗号,使用境外服务器,建立互联网站,发展代理商和会员的“互联网传销”等传销活动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通知指出,全省各直属工商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分段分区,把具体排查工作落实到个人头上,对每个场所的排查在专项整治的一个月内不少于3次,排查行动要有书面记录,分管领导要签字。确保本辖区做到“三无”,即: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窝点,无传销活动。

文/李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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