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策划直销研究专业机构
北京泛太直销研究院
|首 页|行业新闻|政策法律|行业领域|宏观战略|研究成果|大师之见|学者专栏|经典案例|专 题|工 具|
|渠 道|竞争策略|营销模式|品牌策略|产品策略|健康服务|保健文化|环球视点|连锁专卖|期 刊|书 评|
|企 业|直销制度|直销文化|直销产品|直销教育|直销知识|演讲沟通|成功励志|人物专访|团 队|论 坛|
 
 
    热点专题
·罗麦药业
·直销发展与管理国际论坛
·广东康力
·金士力
·雅芳
·如新中国
·宁波三生
·南京中脉
·特博威
·友姆国际
·妮芙露
·昂泰集团
·三株集团
·雅筑国际
·嘉康利
·美商捷星
·美商欣光
·美商富尔
·天津健龙
·e科士威
·绿之韵
·中兴广润
·真善美
·美商永久
·优莎纳
·克丽缇娜
·美商福莱
·美商理想家
·上海富迪
    专家推荐
·杨谦:还原历史 铭记教训 遵守法律
·消费商模式的“多层次”意义解读
·贾亚光:应从中药里挖掘健康产业商机
·漫谈海外直销产品的包装
·安利下月店销经销直销三模式并行
·商务部“连珠炮”整肃直销市场
·杨谦:洗脑是怎么发生的?
·美乐家:倡导换品牌运动
·中国崩盘直销企业启示录
·保健食品将步入品牌时代

  当前位置: 首 页 > 战略策略 > 非法传销

文章内容
亿霖黑幕:银行监管形同虚设林地面临荒芜
2007-2-16 8:42:00 来源:新文化报
 

投资者持林权证来报案

亿霖公司基地早已转让

  新闻回放:亿霖木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亿霖)以传销的方式吸引投资者高价购买林地,从2004年4月到2006年间,疯狂敛财16亿元,全国20多个省(市)的两万多投资者上当受骗。这是近年来,我国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传销案。

  这是一个暖冬,而对于吉林省3000名林业投资合作(托管)造林者来说,却是一个酷寒的季节,他们的投资即将面临血本无归的处境。

  托管造林,2003年始于东北,火于2004年,是一个迅速膨胀的新兴行业。是什么原因让宣传中的“绿色银行”逐步变成了“绿色陷阱”呢?亿霖神话破灭后,为了使投资者洞悉亿霖售林黑幕,记者驱车千里赶赴内蒙古自治区亿霖公司林业基地调查,发现诸多行业弊端与内幕。

  监管内幕:一千多万“管护资金”从未支出过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内蒙古通辽市农行新兴支行。2004年,亿霖公司在全国如火如荼地销售林地时,曾信誓旦旦对外保证,投资者交给亿霖公司的管护资金绝对有保障,因为他们已经把巨额的管护资金存入通辽市农行新兴支行,并和该行签订了严格的银行监管协议书。在宣传册上,亿霖公司还专门把银行监管作为选择亿霖的重要优点之一。由此,数亿元的管护资金陆续涌入了亿霖公司,但在记者调查中发现,当初宣称异常可靠的银行监管,其实不过是亿霖公司圈钱的一个手段而已。

  据了解,当初监管亿霖公司管护资金的客户经理叫高峰,2004年11月,本报记者就亿霖公司银行监管一事曾专访过此人,他当时表示:其实银行监管并不能起多大作用,因为这笔钱是企业存入的,企业自然随时抽取全部资金。而且,不论管护效果怎么样,银行都无权停发、冻结该资金,一切还只能靠企业自律。(本报2004年11月24日曾详细报道)换句话说,这项貌似严密的措施,有更浓的作秀意味。

  此次,记者专门到该行再次寻找高峰,却发现内部人员对其三缄其口,后来有人透露说,高峰已经半年没有露面了。现在谁都不知道他究竟去哪了,也不知道是否与“亿霖事件”有关。

  后来,记者终于联系上了高峰,高峰说,亿霖公司确曾在该行存入了1000多万管护资金,加上该公司基本账户的钱款共计3000多万元。在亿霖传销案事发前,这笔管护资金连带基本账户被北京警方全部冻结。至于这笔资金能否再次启动,或者偿还投资者,目前他也不知道。最后,高峰透露一个重要的信息,1000多万管护资金存入该行后,即处于“冬眠状态”,从未使用过。

  管护基地:门庭破败,易主多日

  昨日,记者来到通往科左后旗公路东侧的亿霖公司管护基地。正门的“亿霖”字样早已破损不堪,斑驳零落,院内十几台拖拉机落满了厚厚的尘土,基地厂房很新,但门窗多已破损。偌大的庭院只有两名留守人员,他们告诉记者,亿霖管护基地2006年5月就转让给通辽市另一家林业公司了,原有的100名管护人员也就此流散。从那之后,亿霖基地中所有树种,再没人管护,一直荒芜到现在。

  管护基地附近一片林地的几位乡亲手指着手脖粗的林地说,这些杨树都是亿霖公司当年栽的,已经好久没看到有人护理了。在枝桠横生的林地里,记者发现了一处处写着人名的水泥桩,能看出每一处林地都是有主的,但由于风沙侵蚀,红油漆书写的人名都已斑驳不堪,这里荒草已经齐腰,沙土干涩,看不出当初营林基地的影子。

  林业部门:人们手中的林权证仍有效

  带着诸多投资者的疑问,记者来到通辽市科左后旗林业局。

  记者:如果亿霖倒闭,诸多投资者的林权证是否还有效?

  工作人员:林权证是国家林业部门核发的,即使公司倒闭,林权证还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超过林权证规定的期限,就不受保护了。

  记者:有效期内,林权证持有者,可否对自己的林木进行采伐?

  工作人员:采伐需要先申请采伐证,另外,还要看植被的成长程度,如果未接近成熟期,林业部门仍可以拒绝采伐。

  记者:亿霖公司在科左后旗种植多少林地?现在有多少人获得了林权证?

  工作人员(翻出调查数据):亿霖在科左后旗一共营林7万多亩,后期流转(即出售给投资者)出6.8万亩。也就是有3000多人获得了林权证。

 反思亿霖:新兴行业面临监管真空

  通辽市林业局对“亿霖事件”的态度暧昧。

  无论是对投资者面临巨大损失的挽救方法,还是关于亿霖公司的目前现状,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始终以“不便回答,等待法律的判决”为由婉转回避了记者的问题。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办公室人员向记者道出心声:“亿霖等进行林业投资的公司,目前属新兴行业,国家允许他们开办,但是具体的配套管理方法,却始终没有出台。现在公司出了问题,由于没有具体的管理方法,林业部门不方便表态,也缺乏依据进行处理,所以只有等国家林业部出台相关的管理方法后,行业才能逐渐进入正轨。”

  ■名词解释

  所谓托管造林,是指造林公司承包、收购某地已有林地或新造林地,再将林地以单位面积出售给投资者,同时林木权属也流转给投资者,投资者再委托造林公司进行管护经营,到一定年限后,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利益分配。

  近二百人到长春警方报案

  昨早,在长春市公安局门口又有上百名前来报案的亿霖投资者。

  受骗的刁老先生说,2004年夏秋之交,他买了50亩林地,当时林权证上写着,林地所在地是内蒙古自治区。2006年,亿霖公司打来电话,请老人换林地。

  有投资者被“转手”

  那时,包括刁老先生在内的一批人都接到这样的电话,当时亿霖宣称,在贵州购置了林地,两年前进行飞机播种,树木已比内蒙古的林地树苗大,换了贵州的林地比较合适。很多人都没禁得住诱惑纷纷更换林权证,林地所在地点由内蒙古转移到贵州,与此同时转变的甚至还有林权的所有人,原来都是投资者个人,这时却变成了亿霖公司。刁老先生损失更大,又交纳了2.6万元购买了10亩没影的林地。这样,刁老先生15万左右的投资扔了进去。

  知情人透露,原来,亿霖在内蒙古的林地不够了,出现了一地多次出售的情况,为此,亿霖开始更换林权证将投资者“转手”,说服投资者把林地转向河南、贵州、云南等地,转移后的林权证都没有办理成投资者个人的,这更让投资者怀疑,同一块林地到底卖给了多少人?

  对于亿霖是否出现了一地多卖的情况,据科左后旗林业局工作人员透露,他们曾听说亿霖公司存在一地多卖的嫌疑,但该行为没有得到最终确认。而据行内人士讲,如果一旦证实亿霖存在一地多卖的违规行为,将有更多的投资者面临追偿困境。

  有的连林权证都没有

  昨日,记者发现,在投资者中出现了没有林权证的。刘女士在2005年末购买了10亩林地,花去了近4万元,此时林地疯涨,刘女士拿出全部的积蓄,得到的是一纸合同和两张交款通知书,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凭证,她买的地到底存不存在都无从知晓。

  昨日,记者在长春市公安局看到报案人员登记表,近200名投资者前来报案。

  一名57岁的投资者侯先生介绍,去年10月,他组织成立了维权小组,侯先生先后两次去北京市公安局报案,将吉林40多名受害者的资料交到北京市公安局,并到内蒙古的林地考察,目前还未得到结果。但是,委托维权小组的投资者需要交纳100元的费用,昨日又有几十名的维权者将材料和费用交到了侯先生那里,侯先生表示,这些投资者的资料将邮寄到北京市公安局。

  对于侯先生的维权形式,也有的投资者不赞成并提出,此次维权一定要受到大家的监督,为大家办实事,应该聘请律师介入。

  律师表示:维权要遵循先刑事后民事

  吉林中吉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说,亿霖在北京的公司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必须遵循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也就是说,投资者可以维权,但是需要等待警方对此案的侦查结果。还有律师表示,投资者最好在法院判决此案前申请民事赔偿,这样可以免去诉讼费用;如果要在法院判决后提出民事赔偿,需要交纳诉讼费用。所以,投资者应该立即到警方报案。

  亿霖投资者不受消协保护

  亿霖受害者是否受到消费者协会保护呢?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钟萍介绍,消费者必须是购买用品用于生活消费,这样才能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亿霖的受害者购买林地用于投资,应该受到《合同法》等相关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保护。本版稿件 本报记者 苗颖 东方 郭艳东

                      

    
【责任编辑】 清源
相关内容 打印】 【关闭窗口
相关主题
参与评论
 
>> 查看所有评论
姓名: Email:
内容: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北京泛太营销策划中心”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北京泛太营销策划中心,转载、摘编上述作品,应注明“来源:北京泛太营销策划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京泛太营销策划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Copyright (C) 2003-2008 ppds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北京泛太营销策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