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是《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 》颁布实施一周年的日子。这一天,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年来各部门密切配合,查处的一批非法传销的大案要案。
此次公布的这批非法传销案例,除反映出传销固有的发展下线,以金字塔式的网络销售形式进行圈钱,组织者对参与人员进行人身控制,通过反复“洗脑”,宣扬严重背离道德的致富歪理等传统方式外,还反映出传销活动在组织形式、活动方式上更加隐蔽、手段不断翻新的特点。
1山东聊城“蝶贝蕾”化妆品传销案
该传销网络委托某大学博士生研制了名为“小财神”的传销网络系统的操作程序,以传销广州天冀公司“蝶贝蕾”化妆品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亲朋好友交纳2900元购买一套化妆品入会,以“五级三阶制”利润分配方式层层抽取提成,从中非法获利。
2006年3月1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将传销B级头目严某某抓获,缴获其电脑、业绩单、笔记本一宗。随后,办案民警根据查获的业绩单,顺线侦查,连续摧毁3个B级头目藏匿的窝点。3月25日,在石家庄将A级头目李某某、郭某某抓获,缴获存有“小财神”系统的闪盘两个,在“小财神”系统内发现了32万名传销人员组织体系及涉案价值10亿元的业绩单。
至案发时,该传销网络已发展传销成员达50余万人,涉及全国16个省市,涉案金额近20亿元人民币。目前,已抓获该传销组织中A级头目33名,B级头目24名,其中24人被依法逮捕。
2浙江宁波澳州联球公司特大传销案
澳州联球贸易(宁波)有限公司、宁波丹碧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刘某某、毛某某、魏某某、邹某某等人,于2005年4月18日开始推行“消费返利”计划,规定凡通过该公司加盟店购买该公司化妆品、日用品等累计金额达680元的为l单,可连续在此后的12周内享受返利。该公司还规定加盟店每吸收一个下线,给予店长每单提成50元,同时,还能通过介绍新的加盟店加入提取推荐奖。
此外,该公司还采用其他诱骗手段,刺激参加者交纳金钱,快速聚敛钱财。如通过短信发布信息,宣称某次返利额度“较高”,刺激参加者大量购单买货,第二天就谎称被执法部门查处,无法返利,导致参加者上当受骗,血本无归。至案发,该公司发展加盟店达732家,范围遍及22个省(直辖市),通过加盟店累计接受报单195万余单,非法经营总额达12.4亿余元。毛某某、刘某某、魏某某、邹某某等四人非法获利达1.1亿余元。
2006年11月8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毛某某、刘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魏某某有期徒刑九年、邹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追缴四名被告非法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约5700余万元。
3江苏观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传销案
2005年5月至2006年1月,戴某某等人以虚报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的江苏观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为平台,以销售化妆品和保健品为幌子,以发放各类补助的名义实行高额回报制度为诱饵,通过招聘所谓的区域经理、兼职销售组长、兼职销售员等方式发展人员,并根据销售业绩按不同比例给予参加人员提成回报,逐步形成了庞大的金字塔型传销网络。调查发现,观方公司每月支付的各类提成回报款均来自于后续购买其产品的参与人员交付的货款。至案发,观方公司的非法经营额已经达到2.2亿余元,涉及全国18个省、直辖市,涉案人员1.5万余人。
目前,南京市公安机关已对该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特大传销案
2005年底,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为申请直销牌照,扩大销售,经人介绍认识了传销人员邰某某,此人系国内多起传销犯罪案件的重点在逃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之后,利用邰某某的传销团队销售其产品,传销手法为:业务员被分为A~E五个等级,返利呈级差型,各地的传销组织将传销款汇入公司提供的个人账户中。该公司在传销活动中大肆向群众宣传其经营模式为国家认可的直销模式,并将很快被批准为直销公司,在几个月的时间里迅速在山东、辽宁等7个省、直辖市发展了10万余人参 与,涉案资金高达l.5亿元。2006年4月,由于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在外省多个传销组织被查处,且该公司的多个传销个人账户被冻结后,为躲避打击,该公司利用其在北京的传销组织在当地设立新的个人账户,继续将各地的传销款汇入该账户。
2006年11月,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某,副总经理皮某、左某等3名公司管理人员,以及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邰某某、邰某、张某某、王某某等被贵阳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