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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爱可欣死灰复燃 假从良真传销
2006-7-23 0:34:00 来源:中国保健市场网

  黑龙江的赵先生致电本刊编辑部,咨询一家名为“爱可欣”的公司情况。赵先生本人从事电子数码生意。2005年11月,朋友向他推荐了这家公司,据朋友介绍这是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只要投入数千元钱,就可以拥有网 络店铺,成为其代理商,并获得高额的回报。 

  2005年12月,赵先生花费了6000多元购买了爱可欣钙镁片等产品,成为其正式会员。加入之后的赵先生却发现,根本没有什么网络店铺,电子商务无从谈起。 

  电话那头的赵先生显得非常生气:“朋友告诉我,爱可欣的产品销售采用的是邮寄的方式,我唯一的任务是推荐人加入,这不是拉人头么?” 

  爱可欣?!一个非常熟悉的名字。2005年5月,四川省工商局认定“爱可欣”从事变相传销,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严厉打击。一时间爱可欣销声匿迹,不料今日却再次出现。 

  爱可欣从良 

  爱可欣国际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在南加州合法注册,英文名称是:FKCinternational,Inc.。2004年8月在中国成立天津爱可欣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2004年申请并加入南加州“BBB”(The Better Business Bureau of the Southland,南加州更好的商业局)企业认证,认证等级A级,认证机构至今尚未接到相关投诉。 

  从表面上看起来,这是一家规模较小、但手续齐全的合法企业。那么,2005年爱可欣在四川被执法部门打击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位四川原爱可欣某团队领导人黄先生(化名)向记者叙述了这段历史:“早在2004年,爱可欣便已经在国内运作。爱可欣采用发展手法是典型的多层次计酬模式,制度使用‘纵向星型局部双轨’,是双轨制的一个变型,奖金拨出率高达65%。一开始,我们便开始采用电子商务的名义进行操作。” 

  “当时我的团队的最大对手是安旗和莱克萨斯公司。我们三家公司同样是借电子商务的名义,同样采用双轨制,拨出率都差不多,奖金模式也各有千秋”,黄先生回忆道,“坊间一直传闻爱可欣和安旗的美国总部在同一栋楼里,这确有其事,而且安旗的总部还比爱可欣的大一些。但那是2004年的事,后来安旗搬走了,原来的总部成为了‘安旗之家’,爱可欣随后也更换了办公室。” 

  “2005年初,安旗频频更改制度,莱克萨斯被央视曝光等事件陆续产生了影响。这段时间,我们收编了一些落魄的团队,队伍越来越大”,黄先生向记者介绍,“2005年2月,整个四川地区出现了一次大的爆发,仅我的团队当月就加入了近千人,最多的一天我亲自经手的单数就有300多份,整个四川地区号称会员有3万之多,四川成为了爱可欣在中国发展最好的区域。” 

  黄先生说道:“实际上爱可欣的发展已经处在失控的边缘。果不其然,随后而来的是各方面的媒体曝光,工商执法部门也着手于调查取证。” 

  2005年5月10日,四川省工商局发出《关于查处爱可欣国际有限公司和天津爱可欣商贸有限公司以电子商务为名从事非法传销的通知》,全省范围内开始对爱可欣非法传销行为进行查处。同年6月,绵阳市工商局查处了震惊全国的“爱可欣”学校传销案,广元市也对爱可欣传销组织头目实施了抓捕。 

  “这些事件最终导致了四川地区团队的彻底崩溃,一方面是政策打击,另一方面是人心涣散,我的团队很快垮掉了。极具讽刺的是,我们的发展靠的是吸纳其他垮掉的团队,而一旦事发,我们的团队垮得更快”,黄先生说道,“最后,爱可欣公司不得不出面表态,试图平息这场风波。” 

  “爱可欣”学校传销案案发后不久,爱可欣公司在主页发表声明称:“(李刚等人的)诈骗活动完全是他们的个人行为,一切后果由他们自负。”紧接着,2005年7月间,爱可欣公司也向四川派出专人向相关部门澄清,并主持善后工作。2005年8月24日,爱可欣在成都成立了中国第二个分支机构——美国爱可欣国际有限公司驻四川办事处。 

  “爱可欣狠下了一番功夫,他们向四川省每个工商局都提交了整改报告。最后工商部门批准了他们的整改报告,停止了查处行动”,黄先生还向记者透露,“据说当时他们向执法部门做出了保证,依法经营,严格整改,不再以电子商务名义从事变相传销行为,在这样的保证下,才有了爱可欣四川办事处的成立。” 

  记者从梓潼县教育局了解到,爱可欣公司从2005年9月开始陆续赔偿了受骗学生的损失。如此看来,爱可欣的确做出了整改的行为,并表现出配合国家法规,积极从善的姿态。 

  奇怪的电子商务 

  爱可欣真的转为合法经营了么?让我们回头看看赵先生所遇到的爱可欣。 

  “朋友的鼓动我最好一次购买3个网络店铺,并向我演示了所谓的收益效果。朋友说,实际上网络店铺是不花钱的,这些钱的用途是购买爱可欣的产品”,最终赵先生拿到了6000多元钱的产品,开始了他的“电子商务”生涯。 

  本身是生意人的赵先生发现:“这种‘电子商务’居然不需要销售产品。朋友告诉我,我的主要工作是介绍人加入爱可欣。但我问他怎么才能拿货销售,他却告诉我爱可欣的产品由美国公司邮购,不经过个人。当时我就感觉有点奇怪,做生意都是以进货出货获得利润,哪有不卖产品的道理。如果获利是建立在推荐他人加入的基础上,与传销有什么区别。” 

  就销售模式的疑问,记者以加入者身份,与湖北某地自称爱可欣锦樱团队的会员取得了联系。该会员详细介绍了爱可欣的利润来源(奖金制度)。 

  爱可欣仍采用双轨制,奖金主要分为三类:市场开拓奖,每发展一个加盟网店奖励30美金;网络奖,当双轨两边分别达到200pv,对碰33美金,3次对碰为1局,周封顶16局,共1600美金;每周超过16局开始全球分红,根据超过局数从2.5%至7%不等。其他还有重复消费、业绩不归零无限累积等各项制度,奖金于每周周二统一发放。 

  当记者质疑其模式有传销嫌疑时,该爱可欣会员反复强调爱可欣模式是电子商务而并非直销、传销。他特别强调一点:“爱可欣每位加入的成员只有推广公司的产品和信息的权利,没有销售产品的权利。也就是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没有销售行为,怎么会和直销、传销有关系呢?” 

  针对个人不销售货物的情况,他向记者解释道:“这是公司先进于传统销售的地方,真正让你实现零库存的方式。”这位会员也向记者推荐加入3个网络加盟店,以此在双轨阵中形成一个三角形,获取更大的利润。 

  假从良 真传销 

  爱可欣的这种经营模式到底是电子商务还是传销?两者之间的区分在哪里? 

  在央视策划的《解开直销问号》专题中,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处处长吴雁一语道破:“我们要看它实际是在做什么的,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杨谦教授也表示:“那么讲到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是一个技术手段,并不说明这种销售方式。” 

  《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爱可欣现行的奖金制度要求会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依据其发展的人员数量计算报酬,并以购买产品为名交纳高达2000多元的入门费。爱可欣的发展模式已符合《禁止传销条例》对于传销的定义。 

  记者就爱可欣现有的制度向前文那位黄先生咨询,他表示:“爱可欣的这个新制度除了每单费用从1800多增加到2000多元,其他大致相同,和我退出之前的制度没有实质上的区别。” 

  记者向爱可欣四川办事处咨询,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称爱可欣是电子商务,采用的是先进的国际电子商务邮购模式,办事处只提供咨询业务,并一再强调2005年工商部门对其的打击“纯粹是一场误会”。 

  记者向成都市工商局咨询爱可欣的经营情况,成都市工商局表示爱可欣驻成都办事处是依法注册的,但其营业范围为本公司的业务咨询和联络,不得有任何经营行为。对记者反映的情况,该李姓官员表示并不知情,但向记者表示近期关于爱可欣办事处的咨询较多,已经引起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如反映情况属实,一经发现,必严厉惩处。

  后记:地下生存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爱可欣在国际上仅有2年的运营历史,2005年在四川省发生了重大违法案件,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生产基地,仅有的天津爱可欣商贸公司注册资金也仅50万人民币。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中关于申请直销企业条件的规定,爱可欣的每一条都不符合。这或许就是爱可欣铤而走险最重要的原因。 

  在中国还有许多这样的企业,他们普遍企业规模不大,经营水准参差不齐。出于对直销模式的看好,或是受到年销售额170亿的榜样鼓舞,他们抱着各种各样的心态,誓在直销这块巨大而混沌的市场中分一杯羹。 

  2005年,直销立法设定的高门槛准入制度,彻底的毁灭了他们的美梦。有的收拾行装惨淡收场,有的投奔明主养精蓄锐,而更多的则是寻求法律之外的游离化生存。一番挣扎之后,这些游离的企业终于发现了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等名目众多的空白区域。在这些尚未有相关政策涉及的领域里,他们把自己装扮成一条条外表美丽的变形虫,不断地改变着外形,穿梭这片阴暗的乐土里,短暂的利益让他们乐不思疲。 

  在此笔者想问这些企业主一句,你们真的是为了企业的长久生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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