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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莱科萨斯前世“偷度”今生“诈骗”
2006-7-13 22:56:00 来源:中国直销博客网

  莱科萨斯国际前世“偷度”获“绿卡”

  莱科萨斯国际2001年1月在美国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市成立,其母公司Natural Health Trends Corporation (简称N.H.T.C)是一家在美国有16年历史的公司,并且是一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莱科萨斯国际公司主要销售纯天然又安全的生理保健产品及高科技的美颜护肤、养生用品。自 称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网络。2002年,莱科萨斯以“雷克瑟丝”名称越过太平洋偷度到中国香港、台湾等地区。没有向中国政府报道便在国内进行一系列经销活动,并获得了飞速发展。2004年4月,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以《地下雷克瑟丝,“套”你没商量》为题,曝光了“雷克瑟丝”传销案,随即北京、成都、新疆等媒体陆续曝光了大量的“雷克瑟丝”传销案件。然而这次全国范围的打击活动,并没有令莱科萨斯一蹶不振。2004年4月5日,莱科萨斯首席执行官Terry Lacore发表了一封公开信。这封公开信首次公开了莱科萨斯的中国战略并指出目前在中国的发展情况是“最终启动服务的筹备阶段,并非已在中国开业”,并敦促其经销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Terry在信中表示:莱科萨斯将“分阶段执行中国投资计划”。 这封公开信先于央视曝光之前发布,绝不是一个偶然。莱科萨斯用这封信向公众表明了两个概念:一、首次公开表明公司的中国策略,遵守国家法规,并稳定局面;二,指明公司并未进入中国,洗脱公司罪名。事件的进程表明,这封公开信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保留住了绝大多数的经销商。 虽有所防备,但央视的曝光还是在莱科萨斯内部形成了较大的危机。莱科萨斯美国总部所有领导人都来到香港成立了危机处理小组,在稳定市场之后,他们又趁热打铁,2004年5月19日才向中国工商总局以1200万美元注册登记, 2004年6月,莱科萨斯弃“雷克瑟丝”不用,在珠海成立莱科萨斯国际(中国)有限公司,正式以莱科萨斯名称进入国内市场。2005年年薪50万挖老牌企业(雅芳)墙角,原雅芳销售总监任晓兰出任莱科萨斯国际(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一职。

  莱科萨斯国际今生“诈骗”被“封杀”

  莱科萨斯国际在中国大陆获得“绿卡”后开始了一系列的“诈骗” 手段日益“高科技化”。今年以来,杭州、上海、南昌、北京、济南、厦门、长沙等地工商部门,相继对莱科萨斯从事网络传销行为展开调查处理。

  长沙工商全力打击:2006年4月4日通报了“莱科萨斯”涉嫌网络传销一案,这也是《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长沙查获的首例涉嫌网络传销大案。涉案人员多达70余人 ,开展“人字型”结构的网络传销活动。 消费者每年只要交上910元的网站账户费用(即“入门费”),就可在莱科萨斯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一个自己的电子商铺,成为莱科萨斯电子商务的会员,然后根据个人需要订购莱科萨斯生理保养、美容护肤、营养保健等9个品种的产品,按照全球统一的订货额度量单位“BV”评定金级、银级或加盟商等会员身份,享受不同的折扣,同时通过发展左右两个营销区来获得积分返利。根据倍增学原理,只要左右两个营销区的下家订货,就可以获得订货额10%的直接佣金,同时可以获得下家的“BV”积分,最高一周可获得25万美元的服务佣金。

  厦门工商火速出击:江头东方威尼斯大厦C座1064室查获莱科萨斯驻厦传销网络组织。工商人员调查发现,成为莱科萨斯金级会员需要1.38万元,新会员必须在莱科萨斯支持的网站上租用一个办公室,取得ID号码,建立自己的营运中心,金级会员的利润来源分零售利润、直接佣金和服务佣金等三部分,会员可赚取零售价和批发价之间的差额利润,可通过介绍新会员拿到500美元的直接佣金,也可通过直接介绍的会员订购产品产生的BV值获取10%的美元奖金。莱科萨斯纯粹的拉人头以及金字塔式的销售结构纳入了国家重拳治理之列。

  浙江工商严厉打击:莱科萨斯(中国)有限公司在杭州举办招商分享会”四级联动,在江干区某酒店内查获莱科萨斯驻杭传销网络组织。这是《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杭州市工商部门查获的首起涉嫌网络传销大案。杭州市工商局局长章建成亲自坐镇,副局长蒋银海率领江干工商分局及辖区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当地公安部门配合下,直扑江干区双菱路某酒店。在会议室里,涉案人员正在“聚会”,40多人集聚在一起宣扬有一种“股票”每周能赚25万美元。在现场散落着一批保健品和两种名为《马上成功系统的力量》、《金葵花宝典》的书,电脑和投影仪内容都是吹嘘莱科萨斯国际。执法人员查扣用于传销网络活动的笔记本电脑5台、投影机1台、香港汇丰银行汇票41份、现金3.74万元以及传销网络资料一批,并把6个传销“骨干”带到江干工商分局做笔录,其他参与者被责令马上离开现场。“这种销售模式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其团队计酬的模式,属传销违法行为。”杭州省工商对传销的管理极严,“抓小抓早”,一有苗头就紧急查处。

  鹤城工商迅速打击:经审查该传销组织于今年开始在怀化发展一种名为“莱科萨斯”的品牌业务。主要通过互联网网上交易的形式,开展“人字型”结构的网络传销活动。截至被查获之日,主犯共购买了8套(12940元/套)系列产品,总货值103520元。从现场查获的笔记本电脑录入的下单金额统计,其非法经营额已超过百万元。

  中国政府全面封杀"莱科萨斯":2006年,伴随着第一张直销牌照花落雅芳公司,我国的直销市场正式开始了其“逐渐开放”的进程,而在行业初步开放的初期,不可避免的,需要对行业的格局进行大洗牌。以上相继有杭州、长沙、厦门等地的莱科萨斯会员被该地区工商部门以涉嫌传销的名义拘留。严厉打击莱科萨斯传销,不知道莱科萨撕总裁会不会再次发出声明,但从种种迹象来看中国政府已经又开始了对莱科萨斯的全面封杀。

  网友对莱科萨斯的议论纷纷:

  作者:心情沉重  

  我曾经被中学同学骗着去听了一次这个公司的课,我可以告诉你,这是100%的传销!!

  作者:小狗的菜 

  举报吧,真是社会坏了,不过很肯定的说,这个公司是国人自己办的,专门骗国人.

  作者:univers  

  不相信,不理会

  作者:扎西波波文

  作者:心情沉重 小狗的菜

  我想知道的就是如果这家公司的运营模式属于传销,那么为何在中央电视台给予曝光后并未被查处.另外传销和直销的区别究竟在哪里?敬请指教.

  作者:原野枫  

  只要听到有号称“全球最大最强的”,那不用怀疑,肯定在骗人。索尼,微软都没那么大口气。

  作者:kevinlym  

  这年头骗子真多啊.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几年前就是ALIBABA.

  作者:扎西波波文 

  谢谢以上各位朋友的回复,我最关心的是这东西是直销还是传销,是否违法?

  作者:恋恋盛夏   

  其实楼主比楼上的这些人更了解这家公司的背景,难道他们就会给你正确答案吗?中国在过去经历过一些非法传销所以给很多人留下阴影,但直销在国外是合法的,中国的直销法马上要颁布。安利不管怎样它在中国做的是非常成功的,我建议楼主有问题还是去问问介绍你的朋友。 我有朋友在是这家公司的代理商,他们就做的非常好

  作者:特长流

  都说了是号称的麻!

  作者:恋恋盛夏

  我有朋友在是这家公司的代理商,他们就做的非常好

  代理商?按这个公司的说法,他们的经营模式好象不需要什么代理商,不是说所有的东西都通过网络完成吗?要代理商做什么?

  作者:醉后不知天在水

  百分百的传销!模式跟安利差不多!上课,洗脑,买产品,发展下线,我有很多朋友在做这个

  作者:笨笨  

  多层次直销,即传销,在我国是审批制,只要是政府批准的公司,就是合法的。而且,马上要出台《直销法》了。但楼主所提产品,我知道的。在美国、欧洲、香港都是合法的传销公司,而我国并没有批准它在大陆销售,允许其进行多层次直销更是无从谈起,不算合法。

  作者:改吃草的老虎

  显然是传销公司,很显然~~~

  作者:醉后不知天在水

  百分百的传销!模式跟安利差不多!上课,洗脑,买产品,发展下线,我有很多朋友在做这个兄台,你的朋友们做这个盈利了吗?

  作者:笨笨  

  我个人,就是巨烦传销的,但同时坚决反对以行政手段禁止传销。

  作者:blueman1978  

  骗人的,我被拉去过一次

  作者:醉后不知天在水  

  我朋友中有几个都盈利了,最牛的一个据说已达到月入一万美刀,他是最先接触这个的,所以他的下线最多,做的最好。

  作者:笨笨

  我本人巨反感,自从在他的带动下一群朋友都狂热地加入后,我就没消停过,今天张三,明天李四,众口一词都是拉我加入,搞得我没办法只好换手机。换了手机他们改成上门轰炸,烦得就不行。还有就是产品的欺骗性。碍于一个好朋友的面子我买了她的诺丽果汁,家母患有多种慢性病,好友推荐诺丽果汁对她的症状非常有效,并且信誓旦旦她的家人服用后如何如何的好,出于信任我买了两瓶(一疗程)并跟她约定如果有效的话我也加入,我不相信传销,但我相信产品本身的效果.可结果是一疗程结束家母的病没有任何起色.于是我也看清了LEXXUS的实质.也许我这种观念比较落伍,因为我把LEXXUS的产品效果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只要东西是好的,无论哪种营销方式大家都会接受,可惜LEXXUS做的就是传销骗钱,发展下线,产品没任何效果!

  作者:bbxcly 回复日期:2005-6-17 11:15:55  

  直销和传销在英文里是一个单词。在国外很普遍的一种商业现象,只不过在中国有一段非法传销盛行,政府无法规范就取缔了。入关后中国要开放所有的市场,这个也属开放之列,并且中国政府也需要更多的就业渠道。据说在台湾有2百多万人从事直销,可见其市场的广阔。所以政府出台直销法是想规范市场而不是取缔他。 就象一般的公司也有骗子公司一样,直销公司也应该有好坏,如果无法辨别还是不要从事。至于说到产品,我不同意楼上的说法。飘柔的广告做的那么好,谁在大街上见过这么漂亮的头发,也没见谁投诉宝洁公司,我的朋友还以进入宝洁工作为骄傲。世上有长生不老药一定不要做广告的。从事一个行业看你追求的是什么。在销售界有句名言:把冰卖给爱斯基摩人。能明白其中的道理,你就成功了。

  作者:醉后不知天在水

  楼上的,所以我的意思就是在说LEXXUS纯粹做的是销售,根本不关心产品的真正效果如何。你举出的宝洁的例子,宝洁公司至少是正规的公司,用的是传统的营销手段,而LEXXUS呢,传销,传销我就不用具体说了,有的是控诉传销的贴子,自己看看就知道了。诺丽果汁,我朋友卖给我六百块,还说是五折,市价要一千多。我想的是只要药有效,能减轻家人的痛苦,贵点无所谓,可是如果买这药的是退休工人之类的,信了LEXXUS天花乱坠的广告和传销人所谓的诚信,一点血汗钱花进去却没有任何效用,他们会怎么想?一个行业无论追求的是什么,至少不能坑害消费者吧,这种传销的方式,说白了就是在消耗从业者的诚信,例如我那朋友,十几年建立下来的信任就此毁于一旦,为了能够多一个下线,能够多一个人碰局,把十几年的友情搭进去,值得么?

  作者:扎西波波文  

  在我看来,不管你是传销还是直销.抑或就是一个单词也罢.你的营销模式已经存在问题,越早加入,发展人越多你就越可以不劳而获,再者,该产品根本不象广告中那么神奇.比如吹嘘LEXXUS有一款减肥产品,据说是获得诺贝尔奖的某教授之研究成果,可以不用控制饮食,并且不会拉腹泻,也不用锻炼身体,只要服用他们这个产品,很快见效.这就有很大的欺骗性了.

  作者:恋恋盛夏

  我有朋友在是这家公司的代理商,他们就做的非常好代理商?按这个公司的说法,他们的经营模式好象不需要什么代理商,不是说所有的东西都通过网络完成吗?要代理商做什么?

  作者:恋恋盛夏 回复日期:2005-7-9 23:26:04  

  个代理商的说法就是他们公司的经营理念,你可以做为一这消个费者来加入他们公司就是只用产品好了,但你也是一个经销商,因为凡是加入的会员他们在网上都会有一个60W的空间,在这里他们的消费报表和他们招到的会员的名单和业绩,网络会自动打理。因为你要发展客户,然后再帮助客户发展客户,再不断的复制下去,其实它代理 的是一个经营模式!!

  作者:醉后不知天在水

  诺丽果汁,我朋友卖给我六百块,还说是五折,市价要一千多。我想的是只要药有效,能减轻家人的痛苦,贵点无所谓,可是如果买这药的是退休工人之类的,信了LEXXUS天花乱坠的广告和传销人所谓的诚信,一点血汗钱花进去却没有任何效用,他们会怎么想?一个行业无论追求的是什么,至少不能坑害消费者吧,这种传销的方式,说白了就是在消耗从业者的诚信,例如我那朋友,十几年建立下来的信任就此毁于一旦,为了能够多一个下线,能够多一个人碰局,把十几年的友情搭进去,值得么这位朋友,你说的诺丽果汁市场零售价也只有360,你的朋友怎么会给你这么贵,我怀疑你朋友有问题,还有这家公司经营的是保健品,不是药,你病了之后再喝肯定起不了什么大效果的,只有在平时多用才能对以后有很好的预防,但对病情好转会有一些帮助。

  作者:齐桓公

  第一眼看见还以为是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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