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策划直销研究专业机构
北京泛太直销研究院
|首 页|行业新闻|政策法律|行业领域|宏观战略|研究成果|大师之见|学者专栏|经典案例|专 题|工 具|
|渠 道|竞争策略|营销模式|品牌策略|产品策略|健康服务|保健文化|环球视点|连锁专卖|期 刊|书 评|
|企 业|直销制度|直销文化|直销产品|直销教育|直销知识|演讲沟通|成功励志|人物专访|团 队|论 坛|
 
 
    热点专题
·罗麦药业
·直销发展与管理国际论坛
·广东康力
·金士力
·雅芳
·如新中国
·宁波三生
·南京中脉
·特博威
·友姆国际
·妮芙露
·昂泰集团
·三株集团
·雅筑国际
·嘉康利
·美商捷星
·美商欣光
·美商富尔
·天津健龙
·e科士威
·绿之韵
·中兴广润
·真善美
·美商永久
·优莎纳
·克丽缇娜
·美商福莱
·美商理想家
·上海富迪
    专家推荐
·杨谦:还原历史 铭记教训 遵守法律
·消费商模式的“多层次”意义解读
·贾亚光:应从中药里挖掘健康产业商机
·漫谈海外直销产品的包装
·安利下月店销经销直销三模式并行
·商务部“连珠炮”整肃直销市场
·杨谦:洗脑是怎么发生的?
·美乐家:倡导换品牌运动
·中国崩盘直销企业启示录
·保健食品将步入品牌时代

  当前位置: 首 页 > 视野案例 > 企业文库

文章内容
直销行业:群雄逐鹿 谁为主流?
2007-1-16 10:06:00 来源:分销时代

  2006年,中国直销行业在与“传统”的彻底决裂和与“新知”的试探交融中走过了法制元年的转型阶段,面对2007年,一种新的、觉醒中的对于“主流”的呼唤正在兴起并逐渐弥漫、扩散至整个行业的意识之中。应该说,这是对行业“边缘”心态与地位的一种告别,是对中国直销新的定位与姿态的一种寻觅,这种“主流”之音在行业内的响起,实际上意味着中国直销正规发展与理性意识的成熟。   

  伴随着中国直销在商业经济中对于主流业态地位以及直销从业人员在职业群体中对于主流社会地位的双重追求,中国的直销企业也开始对自身在行业中的“主流地位”做出了一种权衡。群雄逐鹿,谁是主流?在法律的红绳下,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直销企业,应该如何在发展中调试自身的跑道,并最终穿越“主流企业”的终线?在此,笔者谨就自己对于“主流”的理解,试对中国直销主流企业的标准做出以下总结。   

  标准一:卓越的行业影响力 

  卓越的行业影响力,指的是直销企业在其经营发展过程中对于行业生态环境所起到一种正向的、积极的影响作用。这种作用的客体主要包括3个方面,即行业管理者、行业中的其他企业和行业从业人员。对于行业管理者,主流企业

  应对其管理模式和管理标准的制定提供一定的建议和监督,并将自身在实际运作当中所总结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其反馈,作为他们具体操作管理时的依据。对行业中的其他企业,主流企业首先须起到一定的指导和示范作用,其自身经营须具备行业典范性;其次,主流企业应承担更多的行业责任,带动整个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如发起组织直销行业的自律公约及制定行业的产品、服务标准等。对直销从业人员,主流企业应利用自身的凝聚力发挥更大的管理、引导和教育作用,以此为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创造良性、和谐、积极、健康的人文环境和舆论环境。在《中国直销》杂志2006年所推出的“直销企业影响力榜”评选活动中,考察企业影响力的标准被分为领袖魅力、行业关注度、公益影响力、公司管理能力和企业凝聚力5个方面,由此可见,“行业影响力”是一个主流直销企业社会影响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直销企业获得合法身份的今天,企业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建设,已经成为直销企业打造自身软力量,进而做大做强、赢取行业主流地位的必须手段。  

  在中国直销市场上,安利的一举一动从来都是业界所瞩目的焦点。在行业立法过程中,从其对于多层次的捍卫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到其坚决推行的制度调整和转型方案成为追随者们参照的样本,再到最终的获牌成为众望所归,安利所展开的这一场关于“牌照”的战斗无时无刻不是业界的一支风向标,或明或暗地影响着无数企业前行的步伐。除此以外,安利所不遗余力地贯彻的“本土化经营”理念,以及其对行业乃至中国社会10余年来所做出的诸多方面的贡献,也让它名副其实地成为中国直销的一面旗帜。安利的影响力甚至已经超越行业的范畴,扩展到整个中国市场经济领域:2004年,安利凭借其纽崔莱、雅姿等子品牌的打造,以及利用媒体宣传、公益活动等手段对于整体形象的包装和品牌的提升,荣登“影响中国的10大品牌”名册,成为其中惟一的直销品牌。可以说,从行业影响力的角度来看,安利理应被称为直销领域当仁不让的龙头企业。 

  此外,中国直销市场的开放,同时给了一部分实力雄厚、内功扎实的内资企业巨大的发展空间。新时代、天狮、宁波三生等一批内资直销企业也由此获得了最佳的发展机遇和时机,应该说,凭借这几家企业雄厚的资源背景、丰富的直销运作经验、各具特色的民族底蕴以及良好的从业心态和口碑,它们都具备影响和引导民族直销企业乃至整个中国直销行业良性发展的“主流实力”。 

  标准二:有力的自我约束机制 

  所谓有力的自我约束机制,是指直销企业在制度和文化上须形成一套完善、有效的保障措施,用以指导直销的自律经营。从现在所实行的直销法规中可以看出,它对直销企业的自我约束能力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这就需要行业中的主流企业勇敢地站出来,用以身作则的、典范性的自律行为给行业指出一条有序前进的明路。直销企业的这种自律行为,即是用内化了的道德准则对企业本身的管理思想和经营行为的方向及方式进行自我约束、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它可以从法律层面和道德层面两个方面来阐释。 

  从法律层面上看,作为主流直销企业,首先应该在其经营行为中展示出一种对法规的坚决服从,以及在法律框架内的自我约束力。直销市场能够为一些雄心勃勃者创造“暴富”的机会,但这些企业的贪婪经常是缺乏节制的,结果往往酿成社会悲剧。主流直销企业应对这种“贪婪”加以适当的约束,使之转化成为推动社会的动力。具体来说,就是依照法律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以此作为自我约束的行动指南,并将其落到实处,在营销组合的各个方面、直销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体现出来。 

  在中国直销立法的整个过程中,雅芳公司一直是直销企业法制化建设和转型的标杆和样本。无论是法规出台前的独家试点经营,还是法规出台后获得首张直销牌照,无论是对中国直销主流模式的探索还是实践,雅芳都坚持在政策要求的标准下开展运行。这种良好的自我约束能力,不仅为雅芳公司赢得了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同时也为其在行业中赢得了公认的主流地位。2005年12月,如新(中国)学院正式发表了行业内第一个自律宣言,近200名高级销售经理宣誓“遵守直销法规,做一名有道德的销售员”。应该说,如新公司对于这种守法意识和自律精神在基层销售人员中的贯彻,为其最终获得直销经营牌照加上了一枚沉甸甸的砝码。 

  从道德层面上讲,主流企业应在法律的“空白”区域内以道德标准进行自我约束,做到诚信经营。这既是直销企业升华道德素质的过程,又是直销企业真正实现道德的结果。在现实中,一定存在着现有法律涉及不到或者无法涉及的一些领域,在这些领域中,社会的公正就需要依靠道德的力量来维持。在目前的中国直销业中,对于“诚信”的反省和呼唤已经成为摆脱误解、重建信任、告别迷失、重塑形象的一种迫切的需要,主流直销企业更是必须肩负起这一历史性的责任。在法律的“空白”领域内,企业要自觉遵从社会道德的约束,不做任何有损国家、社会和消费者利益的事情,并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舆论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责任编辑】 韩晶
相关内容 打印】 【关闭窗口
相关主题
参与评论
 
>> 查看所有评论
姓名: Email:
内容: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北京泛太直销研究院”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北京泛太直销研究院,转载、摘编上述作品,应注明“来源:北京泛太直销研究院”。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京泛太直销研究院)”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北京泛太直销研究院网管中心
电话:(010)64515223
Copyright (C) 2003-2008 ppds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北京泛太营销策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