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当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等三部委《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正式执行的时候,曾经与安利、雅芳齐名的美国仙妮蕾德公司已经是个局外人了。
事实上,早在今年3月,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召开传销企业转型情况通报会的时候,仙妮蕾德就已经不再为自己的“销售方式”发愁。而此时的安利、雅芳、玫琳凯等“转型企业”多少还在为自己的“转型”是否符合政府的要求而有些担心。
但是已经从直销领域“金盆洗手”的仙妮蕾德显然为此付出了代价,仙妮蕾德董事长、华人企业家陈得福在上海对记者说“牺牲是蛮大的”。
记者:就仙妮蕾德来讲,1993年进入中国,前几年销售额增长得很快,颠峰期年入20多亿人民币。但1998年4月份中国政府规定外资传销企业转型以后,对市场销售的影响非常大。仙妮蕾德在中国为了适应政策调整,作出了很大牺牲,目前的状况怎样?
陈得福:牺牲蛮大的。目前3000家特许加盟店的营业额是以前的七分之一。就转型来说,仙妮蕾德可以说是最彻底的,就是店铺销售。这种转变虽然艰辛,但好处也不是没有,好处就是比较稳定。前几年做直销公司,开始时都是蒸蒸日上,接下来都是兵败如山倒,每一家都是这样。一般来讲,一家公司如果没有足够多样的产品,或者产品不够强,迟早会遇到麻烦。因为不管做店铺销售还是做直销,都要有一定的消费者使用量。但要达到一定的消费者使用量,除非会天天卖,要不然就是直销人员自己用。举例来说,一些做直销的护肤品公司,如果只是卖护肤品,一个月一个人能用多少护肤品?天天擦也擦不了多少。所以到最后变成囤积货物,就卖不掉了。但仙妮蕾德有足够的产品去让消费者使用,喝的、吃的、家居用品、化妆品、日用品,什么都有。店铺销售最大的好处是名气可以慢慢打出来。
记者:我们知道仙妮蕾德营销模式的变革,与同时进入中国的几家直销公司比较,仙妮蕾德的变革可能是最彻底的。别的企业,有的是由公司开店,但店面主要是来展示和给推销员供货的,店很少,一个城市只有一两家店,而仙妮蕾德在中国却彻底改变了原来的销售模式,但这一点外界知道得还不充分。还有,仙妮蕾德在中国有一些实体的投资,包括在广州、天津建厂,建厂是有周期的,工厂落成正好是1998、1999年,形成了很多的生产能力,目前是不是闲置?这是不是也是一个损失?
陈得福:转型一开始是有闲置,因为考虑到生产规模可能比较大。但慢慢地就没有这个问题了,因为营业额开始往上爬了。我们相信再过一两年,我们就要再盖新的厂房。因为整个局势的转变对仙妮蕾德的发展非常有利。为什么有的公司喜欢开大会,因为经销商销售产品赚的钱是非常少的,他们赚的钱很多来自开培训会、门票、教材等。我们在中国的销售虽然增长得比较慢,但基础很好,没有大起大伏。
记者:有没有一个时间表,比如特许加盟店什么时候能达到10000家?
陈得福:我是希望在未来两年内,在2004、2005年可以达到。
记者:还有一个情况的变化,去年中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有媒体呼吁中国政府制订一个新的直销法。如果政府制订了新的直销法,法规中作出很明确的对直销的界定,直销可以合法化的话,那么仙妮蕾德还有没有兴趣再通过直销的形式来卖产品?
陈得福:我们的看法是,认同目前这种店面销售。刚开始是很有压力,但是公司已经度过了最困难的阶段,所以我们现在不会改变。我们已经意识到,如果我们有几千、几万家店,消费者到处看到有仙妮蕾德,感觉和看法就会完全不一样。
记者:最近这几年中国做中药的企业,都在谋求通过FDA(美国药品食品管理局),在美国得到发展,以您的经验来看,中国做中药的企业真正通过FDA从而真正进入美国药品市场的多不多?
陈得福:的确很难。像我们的甜菊,跟FDA打了11年的交道,也只能让它同意,这个产品是安全的,可以进口,就是可以作为食品的一种添加物,能做到这一点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要把中药作为一般药物去美国卖,还有一段路要走。就算以后中药真的可以当药品来卖,我也不会去这样做。绝对不会做。我举个例子,像做伟哥需要有一定的技术,有专利,而中药没有。中药没什么技术,我可以做,别人也可以做,怎么能活下去?美国大药厂做了,哪还有轮到我们做的地步?现在因为FDA批准难,所以大药厂还没有完全地的投入,一旦投入,我们凭什么和他们竞争呢?就是说如果FDA真有一天开放中药市场,可能轮不到国内企业去做,美国大药厂就做了。因为没有专利保护。你说甘草怎么申请专利?到底先加水还是什么别的?美国大药厂财大气粗,怎么和它竞争?所以国内中药企业应该感谢FDA,否则我们根本没有发展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