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北京亿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传销被工商行政部门依法取缔,整个林业民企被“涉嫌非法传销”的阴影所笼罩。如何改变百姓闻“林”色变窘境?刚刚起步的我国林业投资何去何从?这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尽管“亿霖”的负面影响还没有彻底消除,社会上也不乏形形色色的林木投资“绿色陷阱”,前不久,四川天意农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依然高调来到上海。于是,记者带着林业投资的种种相关问题,采访了该公司董事长张金瀛先生。
植树造林利国利民
1966年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的张金瀛,多年从事林业生态及农业资源开发工作,参加完成的大型林业项目数十个,先后获得四项国家及省级科技进步奖。曾经身居四川省林业厅要职的张金瀛,热爱林木事业。他说,地球的森林资源在近200多年的人类过度砍伐中减少了将近70%。目前我国森林资源的现状是:总量不足,资源匮乏,生态失衡。
我国现有森林面积1.377亿公顷,森林蓄积量101.3亿立方米。成熟林蓄积量已由1993年的19.6亿立方米降为2000年的13.5亿立方米。据预测,2010年将进一步下降为8.75亿立方米。除杨树、桦木、杉木外,可采成熟林蓄积量将逐年减少。
中国是世界第二大木材消耗国,每年木材需求3亿多立方米,但国内只能提供1.5亿立方米木材。现在每年我国用于进口木材的外汇已达200多亿美金,木材已成为我国继石油之后的第二大用汇户。而要彻底改变现状至少需要30至50年时间。
“全民植树造林,保护生态环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大事。”这些话,张金瀛走到哪里都要语重心长地说到哪里。
中央9号文件
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央9号文件)。该决定最引人注目的是“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
“决定”明确指出: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有业内人士称,中央9号文件确定的林权改革是继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之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的“第三次土改”。
张金瀛说,中央9号文件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也定下了全社会办林业的主基调。
买树林真能赚大钱吗
张金瀛说,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
国家还规定,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同时要求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促进林木合理流转,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的积极性。
那么,买树林真能赚大钱吗?张金瀛说,毫无疑问,林权流转为投资者提供了盈利渠道和空间。老百姓如何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张金瀛说,林权流转是指公司通过承包、收购某地已有林地或新造林地,再将林地以单位面积流转给有需求的投资者,林木所有权也直接合法地流转给投资者。老百姓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参与,达到一定年限后,按木材市场价格出售获益。
林业投资前景广阔
张金瀛引用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的话说,“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凭借经济实力和有效的管理依法直接从事林业开发活动,但不鼓励托管造林公司充当皮包公司的角色,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不稳定的隐患。”
作为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工作联系点以及四川省政策研究会会员单位,四川天意农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所以此时高调进入市场,张金瀛说,我们就是坚信,只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诚信经营,林业民企一定会有大发展。
目前“天意”在四川境内拥有人工用材林林地1.8万亩;合同用材林林地13万亩;规划用材林林地30万亩,企业总资产已超过1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经营着三大支柱产业,这些都为公司开展林权流转、合作营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透露,今年6月25日在中央9号文件发表4周年之际,“天意”将举行首次投资客户投资到期还本返利仪式。
相关: 投资林业须遵循四原则
国家林业局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金志成今年4月4日在回答有关提问时表示,国家林业局欢迎各类投资主体来投资林业,但这些投资主体必须遵守四项原则。金志成说,关于境外投资主体到国内投资造林的问题,我国政府和国家主管部门历来坚持四条原则:第一,欢迎各种社会投资主体到国内来造林,这也是中央9号文件的基本精神;第二,要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一切投资主体占用林地实施造林,都需要正规的法律审批手续;第三,要按照科学的、保护生态的原则,适地、适树地实施造林;第四,不损害当地的经济发展,不损害当地农民的利益。(上海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