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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添加药物屡禁不绝 保健食品何时走出怪圈
2006-12-18 23:40:0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日前,卫生部发布通知,决定撤销“利威牌康立舒胶囊”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记者注意到,近一年来,卫生部已经以“卫监督发”文件的形式,连续发出了9个紧急通知或通知,撤消了70种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情况为何屡禁不绝? 

  迎合消费者“见效快”的需求

  专家介绍,一些不法企业这样做,主要是为了突出产品的功能效果,迎合消费 者“见效快”的需求,使消费者觉得某种保健品功能显著。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专家王珏先生告诉本报记者:“保健食品之所以出现添加药物的行为,并不是审批问题,一般企业送检的产品都是合格产品。只是在进行销售时,为了让销售者感受到快速疗效,而添加一些药物,多为减肥产品、辅助降血糖的产品和诉求为增强性功能(补肾壮阳)的产品。” 

  统计显示,目前添加违禁药品较为严重的六大类保健品包括:在生产调节血糖保健品时加入降糖药;在生产减肥保健品时,添加兴奋类药物;在生产抗疲劳保健品时混入伟哥成分;在生产改善睡眠保健品时添加安定药物;在生产增高类保健品时掺进激素;在生产免疫调节保健品时添加一些中枢食欲抑制剂。

  管理部门重审批轻监管

  王珏介绍说:“以往,保健食品的政府监管机制是重审批轻监管,而且处罚力度比较小,导致安全问题时有发生。近年来,卫生、药监对流通领域保健食品的监管有所加强,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企业不良行为的发生。监管体系虽然还不完善,但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

  此外,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产品审批和广告审批,卫生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有专家认为,这种分段管理的模式也有待于改进。例如,遇到在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没有标示以治疗为目的有关内容、但在监督抽验中查出擅自添加化学药品的保健食品,需要将案件移送给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处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可能越位去监管其他监管部门。

  食品检验部门监督抽验依据标准只检查与该产品相关的质量控制项目,不涉及是否会有药品成分;药品检验部门又不具有对食品检验的依据,这就给了不法分子钻监督执法盲区的机会。

  消费者应正确认识保健品

  时值年末岁初,保健食品销售又迎来了旺季,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那些问题?专家提醒,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警惕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和商家的夸大虚假宣传。

  正确选择和食用保健食品时应注意几点: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天蓝色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有国食健字××号,卫食健字××号两种形式),“国食健字”号可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确认,“卫食健字”号可以到卫生部网站查询确认。食用保健食品要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切忌盲目使用。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普通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

  王珏同时强调,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得描述或暗示有治疗疾病的作用,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人们以治疗为目的时,不宜购买保健食品,应到医疗机构诊断后,购买药品。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保健食品专卖店、药店等具有合法营业证照的单位购买。

                      

    
【责任编辑】 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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