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食用营养价值
《本草纲目》记载,穿山甲肉味鲜美,含有较高的蛋白质,并有清凉、益气、补中和催乳的作用。含有17种氨基酸,锌(Zn)、铁(Fe)、钙(Ca)、
钾(K)等18种无机元素,其中与人体智力发育有关的锌元素含量最高。民间认为其肉有滋阴、清热解毒之功效,并能主治久病体虚、清疮痒、疗癌肿,少乳或缺乳的产妇食其肉可刺激乳汁分泌[2,5],研究表明穿山甲确有刺激乳汁分泌的作用[9]。所以穿山甲的肉是世界各国产地人喜食的食品,人们猎杀它主要是为了食其肉[3],而我国主要发生在东南沿海,特别是广东。
2.3 制革
其皮可制革,在美国用于制造皮鞋、皮靴等,倍受美国人亲睐[3]。
2.4 生态价值
白蚁是世界性的五大害虫之一,危害多种林木,水利堤坝,房屋建筑,我国每年因白蚁危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几十亿元[10]。穿山甲主食白蚁,是白蚁的天敌,在自然生态系统中对控制白蚁的种群数量有重要作用,一只体重为3kg的穿山甲,一次能食白蚁300~400g,可以保护17hm2的森林不受白蚁危害[11]。
2.5 市场价格
国内市场:甲片的价格在80年代初为10元(¥RMB)/kg,90年代初为80元(¥RMB)/kg[5],90年代中期为120元(¥RMB)/kg , 90年代后期为320~400元(¥RMB)/kg[8] ,2000年初为420~450元(¥RMB)/kg[12],逐年上扬,且幅度越来越大。调查了解到,70、80年代穿山甲活体在海南岛公开叫卖,2~3元(¥RMB)/头;90年代转入地下,广东地下市场价为90年代初期40~80元(¥RMB)/kg,中期160~240元(¥RMB)/kg,后期420~680元(¥RMB)/kg。
国际市场:80年代初期,穿山甲活体在美国约6美元($US)/头,鳞甲18美元($US)/kg;90年代中后期,国际市场上穿山甲的鳞片价格为7 000~8 000卢比(INR,印度货币单位)/kg[13]。价格上扬幅度更大。
随着需求量增加,穿山甲资源的减少及其贸易被严格控制,价格将继续大幅度上扬已是必然。
2.6 国际国内贸易
1995年,世界上现存的7种穿山甲全部被列入CITES附录II,其活体、副属物等国际贸易被受到严格控制。
国际贸易:穿山甲的国际贸易主要发生在90年代以前,新加坡、南韩、中国台湾、美国是主要进口国。例如:1958~1964年,马来西亚沙捞越(Sarawak)依法出口60 000多kg的穿山甲的鳞片,主要出口到新加坡,估计相当于印度尼西亚婆罗洲加里曼丹(Kalimantan, Indonesian Borneo)岛上的50 000头穿山甲全部被捕捉所获得的鳞片,这样的商业活动一直延续到整个80年代,与此同时穿山甲附属物的走私活动也随之发生;1980~1985年,估计台湾和南韩每年共进口3000~5000头穿山甲活体;穿山甲的皮张贸易更加泛滥,1980~1985年,产地国共出口皮张185 000张,其中90%出口到美国[3]。90年代中后期,穿山甲国际贸易在个别地区依然十分猖獗。据Manoj 报道[13],东印到90年代中后期还有每周举办一次的6个穿山甲甲片交易市场,在印度―缅甸边境甲片贸易十分红火,印度曼尼普尔(Manipur)每月甲片的交易量大约有25~45kg,其中80%去向缅甸。跨越印(度)缅(甸)边境的茂切(Morch,Manipur-India管辖区内的一个城镇)和达木(Tumu,Myanmaar 的一个城镇)这两个地方是最引人注目的甲片贸易中心。
国内贸易:90年代之前,我国药用穿山甲主要靠自给,1993年起我国药用穿山甲则主要靠从越南和缅甸进口[5],同时走私活动也不断发生,每年有大量的穿山甲从越南非法进入我国境内的广西、云南,并转运到广东、海南、福建等地销售。据徐龙辉等人的调查,199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边境的穿山甲交易总数达60 000多头,1992年为30 000多头;范志勇报道,每年约有2 000头活体和500~800kg甲片从云南边境走私进入中国[15]。对国内几家大型中药材市场(如河北安国中药材市场)穿山甲甲片的贸易情况调查,发现穿山甲鳞片贸易量最高年份共计可达80 000~100 000kg[1],主要来自云贵地区,其中很大一部分来自境外,若按每千克甲片由1头穿山甲提供[8],则需80 000~100 000头穿山甲被杀。综合分析90年代国内穿山甲市场贸易量,结合1994年杨立群等人对我国每年至少需穿山甲110 000~150 000头才能满足国内市场需要的预测[5],比照60年代前后我国穿山甲年捕获量为150 000~160 000头的事实(把当年的捕获量当作当年的需用量),再考虑到当前穿山甲食用和药用量增长的趋势,估计目前国内对穿山甲的年需求量在200 000头左右。在我国,长期从事穿山甲甲片交易的药材市场主要有西安、哈尔滨、河北安国、兰州黄河、河南禹州、安徽亳州、湖南邵东、广州清平、广西玉林、山东舜王城、成都荷花池[8],地下市场进行的活体交易主要在东南沿海,尤其是广东最为猖獗。
3 中国穿山甲资源现状
中国穿山甲已于1975年列入CITES附录Ⅱ至今,1998年被《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兽类》确定为易危级[1](V),1996年被IUCN列入《濒危动物红色名录》。这些表明穿山甲的野生种群数量已明显下降,生存早已受到严重威胁。
3.1 中国穿山甲的资源种类及分布
中国产穿山甲2种,一种是中国穿山甲,另一种是印度穿山甲。前者广布于我国南方
地区,以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湖南、台湾多产。本种分3个亚种:华南亚种(M. p. aurita)见于浙江、福建、江苏、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江西、河南、安徽、四川、西藏14个省区;指名亚种(M. p. pentadactyla)分布于台湾;海南亚种(M. p. pusilla)产于海南。后者仅分布于云南南部局部地区[1,2,14]。
3.2中国穿山甲的资源蕴藏量及其变化
我国对野生穿山甲资源蕴藏量从未作过调查,但可从捕获量、甲片收购量、野外穿山甲洞穴数量等间接指标来估计穿山甲资源蕴藏量及其变化。历史上,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湖南、海南、台湾是我国穿山甲资源蕴藏量的大省。60年代前后,据广东省药材部门不完全统计,每年捕获量当在20 000头以上,福建、 湖南、 广西、 贵州的捕获量与广东相仿,五省年捕获量共约100 000头,其余产地年捕获量估计总共有50 000~60 000头。这样,60年代前后全国穿山甲年捕获量当在150 000~160 000头[1]。然而从80年代初期资源蕴藏量开始下降[16~25],尤其是最近10年递减最为剧烈,至少减少80%[1]。周冬良在1996年估计福建省穿山甲资源蕴藏量仅有5 000~20 000头, 1982~1994年间福建省甲片收购量最高的年份是1990年,共4 029kg[16],如按每千克甲片由1头穿山甲提供,那么曾经是穿山甲资源大省的福建在1990年的穿山甲年捕获量仅为4029头。可见,福建省穿山甲资源无论是蕴藏量还是年捕获量,都低于甚至显著低于该省60年代前后的20 000多头的年捕获量。据广东有关部门反映,80年代前,仅韶关一个地区甲片年收购量就达5 000kg(约需5 000头穿山甲提供),现在全省年收购量总计才几百kg(约需几百头穿山甲提供),多数地区已片甲难收[1]。李文军等人1994年6月至7月在岭南广东车八岭保护区,24人天,约35km2范围内,仅发现一处新鲜的穿山甲洞穴[1]。然而在历史上岭南是我国穿山甲资源数量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最早在《本草纲目》里就有穿山甲“生湖广岭南”的记载。最近的调查结果表明2000年广东省穿山甲的资源量仅为8409.3~20136.88头。范志勇报道,浙江省近年估计穿山甲资源量不超过10 000头,广西约有1 180~3 550头,西南、华中和华南的一些地区也残存一些[15]。根据上面的事实分析,笔者估计目前我国穿山甲资源的蕴藏量最多不超过50 000~100 000头,远远低于200 000只的年需求量。所有这些事实均表明我国野生穿山甲的资源数量已大大下降。刘振河认为,就华南的福建、广东、广西三地来说,原有的穿山甲产区,至少一半以上已极为罕见或濒临绝迹[1]。事实上,世界上7种穿山甲的资源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以中国穿山甲、印度穿山甲、马来穿山甲、南非穿山甲最为严重[3],在2000年召开的CITES大会上,有的成员国就提出将中国穿山甲、印度穿山甲、马来穿山甲由附录II上升为附录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