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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店中店成为中国连锁药店标准模式
2008-2-26 18:43:00 来源:香港泛太

  1、自有品牌事件

  事件描述

  连锁药店贴牌产品早已有之,但是2006年上半年至今,几大连锁都开始大力推进自由品牌(商标)产品,并以著名品牌作为参标,意图对著名品牌实施取而代之的渠道拦截策略。至于引起国内OTC营销界的广泛关注,业内 专家和媒体纷纷参与讨论,一致认为自有品牌的扩张是双刃剑,风险和利润并存,自有品牌控制在20%以内是比较妥当的,且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发展比较稳妥。

  事件性质

  属于药品连锁零售业态尝试新运作模式,以求提高利润水平,实现突破的改革尝试,发展自由品牌是连锁盈利压力下的必然趋势,本身无可厚非,只是具体做法和推进步骤上有待商榷。但是在对品牌产品和品牌塑造还不清楚的情况下,没有全面周密的战略规划,就快速上马,造成物极必反。目前连锁药店的所谓自由品牌,充其量只是“自有商标产品”而已。

  事件影响

  自有品牌的盲目扩张是损人损己的经营策略,一是降低了零售终端的总体营业额,利润攫取透支了未来市场,品牌药的缺失导致客户流失严重影响了零售终端的品牌价值;二是品牌药无法得到特定零售终端的支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品牌药的市场发展。

  自由品牌还对知名品牌敲响了警钟,应该怎样作品牌,怎样才能不被日益强大的终端连锁药店用自有品牌拦截,必须加强研究与寻找对策。

  此外,自有品牌使得普药生产厂商感觉到OTC终端的巨变趋势,品牌药尚且被拦截,没有知名度的普药生产厂商,要么给大终端作贴牌,要么就得推出市场,也告诉我们终端真正为王的时代终于提早来临。仅有产品批文是不够的,还必须有钱和有方法运作市场,也提醒我们,你原来的终端运作模式很快就会失效了。

  2、医药零售舒普玛的合资

  事件描述

  2006年1月,贵州一树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与GRI集团在贵阳正式签订合作合同,由贵州一树药业将51%的股份转让给GRI集团,更名为舒普玛SUPER—PHARM(中国),并于5月中旬在贵阳市开业了两家示范店。店址分别位于贵阳市喷水池和延安东路。荷兰GRI集团(GLOBAL RELAIL INVESTMENTGROUP)是加拿大KOFFLER家族控股的跨国零售投资集团,该企业连续多年入选世界十强药品零售企业。

  事件性质

  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外资进入中国零售市场,与以前高盛仅以资本进入海王不同,它是国外零售巨头全面进入中国连锁药店的开端,是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并购事件,标志着国外资本正式进入中国医药零售市场。中国医药零售市场优越的表现不断吸着引国外医药零售巨头的关注,OTC市场将变得更加错综复杂。

  事件影响

  中国医药市场早已开放,经过国家宏观调控的梳理,尽管中国医药尚未分家,医药零售环境不如国外,但医药零售市场逐渐突破1000亿元规模指日可待,外资进入中国医药零售行业势不可挡。如何与规范的世界医药零售巨头合作,雨量共舞将成为中国医药企业新的课题。

  舒普玛的药妆定位,也将对中国连锁药店药妆化具有推动与促进意义。舒普玛的成功与否对外资连锁药店进入中国的速度信心也有一定影响。

  3、偏远农村设立药柜

  事件描述

  2006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农村偏远地区药柜设置规定(试行)》,此举将极大地改善偏远地区农民的用药状况。规定明确了药柜设置范围、经营的药品品种、设置条件等。药柜是指以保证村民用药安全、及时、方便为宗旨,由有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设在乡镇的药品零售企业,作为药品经营活动的延伸,在村设置的药品销售点。药柜经营的品种原则上限于非处方药。药品必须由药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药柜经营人员不得自主进货。对设置药柜的条件,规定从四个方面进行了界定:一是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二是药柜经营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经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健康状况符合经营药品的有关要求;三是药柜放置及拆零销售设备清洁卫生,外用、内服药相对分开,不得将药柜与有毒、有污染的物质设置在同一场所内;四是具有保证所陈列药品质量的相应条件和措施。

  事件性质

  属于国家解决农村用药问题的政府宏观调控。是政府试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事件影响

  此举将扩大第三终端药店领域的市场规模。在没有卫生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的偏远农村,农民在家门口就将用上安全、经济的药品。对于普药尤其是品牌好、质量佳、价格便宜的普药这是一个上量的机会。做好工艺质量的保障同时,向政府提出合理的用药建议,即可扩大市场规模,同时该细分领域具有排他性,同类样品不会超过两种。

  4、药房托管

  事件描述

  “药房托管”是指在《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药品使用单位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不变的前提下,将医疗单位药学部门负责的药事管理中的药品供应及调剂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契约,委托企业法人运作。2006年2月,由南京市纪委牵头,开始运作药房托管。4月中旬,南京市政府部门提出将在全市13个区近200家二级、一级医院药房推广托管计划。稍后,启动医院药房招标,有30多家医药商业企业参与竞争。至10月份,已经推出数十家医院药房托管,其中南京医药在竞标中拿到了93%的医院药房托管权。

  此后武汉新成立的社区医院也实施了药房托管。

  事件性质

  药房托管只是医药改革过程中的一个插曲,是连锁药店实现突围的友谊探索,药店托管小医诊所药房,还需要国家在没有系统的医疗改革办法与之配套,尤其是,社区卫生中心实行零差率销售,使得药店托管药房成为可能,因为这样社区卫生中心就没有动力去办药房。

  事件影响

  各地区的药房托管改革对地区的医药行业是一个振荡,但作为商家,商业利益是首选的,只有药物的销售量上去,提高药物的销售量,医生的支持又必不可少,医药企业又和医生站到一条战线上了。

  托管药房实质上医药分家的尝试,也是利益的创新分配,因此运作起来肯定有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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