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立法中的两部核心法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分别于今年12月1日、11月1日生效。中国直销行业长达7年之久的禁令终于画上了句号。相关条款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企业难以进行多层次传销,业内企业需要根据法规对销售队伍重新定位。显示了管理层希望先对目前市场混乱状态进行有效清场,再开放发展直销市场。
框定直销利润链
《直销管理条例》对直销体系的奖金计酬方式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直销员所获得的佣金只能来自于其直接销售额;各种形式的奖励、佣金、其它物质奖励的总数不得超过其销售额的30%。
对于打击非法传销,30%的计酬上限无疑是个治本的重要手段。数字背后有很多含义,并由此决定企业是注重短线投机还是在进行投资,是注重产品经营还是仅为了投机而忽视了产品的质量。
以前曾经有高达50%、70%甚至超过100%的计酬比例。这使得企业想方设法降低产品成本,或是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最终导致非法传销。而30%的比例很大程度上使得企业只能采取单层次模式。
对于非法传销行为,《禁止传销条例》作了明确定义:第一,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它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和其它利益的;第二,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它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三,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它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经营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两大改进接轨国际
与此前的草案相比,经过调整后公布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有两个非常明显的改进之处。
首先,生产型直销企业除可以直销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外,还可以销售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这使得直销企业的产品门类大大丰富。而在此之前,「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一直是中国直销管理方面的「铁律」,因此尽管安利在国外有1000多种产品,但在国内销售的则只有100多种。
其次,取消了店铺数量、标准等限制,提出了「服务网点」的新概念。此前的草案规定,直销企业申请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必须在省、自治区内的10个以上的城市设立不少于10家店铺或20家特许经营店铺,在直辖市设立10家以上店铺或20家以上特许经营店铺,单个零售店铺的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等。但是新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只要求企业在开展业务的地区至少拥有一家服务网点。服务网点更多地承担售后保障工作,这种做法使中国直销模式与国际上的无店铺销售概念更为接近。
在安利和雅芳的直销立法博弈中,安利早就败相毕露。随着雅芳CEO激动地宣布政府正式批准雅芳直销试点,安利引以为傲的多层次直销模式就已经注定将在此次立法中被扫地出门。
一如人们预期的那样,政府充分考虑到市场发展规律和直销开放风险,严格监管加渐进式开放成为本轮直销法规的主要基调。9月2日公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禁止多层计酬和网络直销,《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禁止传销条例》将「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列入传销行为。
对于这个结果,安利以及那些采取安利模式的公司应该是早有预期,只是一直不愿意公开承认而已。法规对单层次模式的认可,意味着安利利润丰厚的直销模式不能不改弦更张,意味着他们苦心经营的多层次销售团队面临解散。
争取牌照抢占先机
毫无疑问,中国的直销市场将伴随直销法规的实施而重新洗牌,身处「逆境」的安利已公开表态将按照法规要求对其现有营运方式进行检视与调整,并且深信在新的环境中将继续取得优秀的成绩。然而,现在留给安利以及那些采取安利模式的公司的时间已经不多。
随着《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分别从11月1日和12月1日起实施,凡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将被无情地打击甚至取缔。而且,为了争取直销牌照,向单层次模式的靠拢不可能消耗太长的时间,因为每耽误一天,就意味着将面临更强大的竞争对手,意味着市场机会的逐渐丧失。可以预见,严厉的监管和瞬息万变的市场,将迫使安利们加快转型步伐,尽管这种转型艰难而痛苦。
当然,雅芳抢得先机并不表示市场蛋糕的瓜分已有定论,谁也不能忽视一家有着46年行业经验、在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经营的大型跨国直销企业将迸发出怎样的能量。
另一直销巨头──美国如新集团,则表示将加快在华的开店速度,并积极向二级城市拓展,每月的平均开店数量达到10家。目前该公司正在按照直销法实施后可能出现的模式调整,不排除招募兼职员工的可能,以加快扩张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