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策划直销研究专业机构
北京泛太直销研究院
|首 页|行业新闻|政策法律|行业领域|宏观战略|研究成果|大师之见|学者专栏|经典案例|专 题|工 具|
|渠 道|竞争策略|营销模式|品牌策略|产品策略|健康服务|保健文化|环球视点|连锁专卖|期 刊|书 评|
|企 业|直销制度|直销文化|直销产品|直销教育|直销知识|演讲沟通|成功励志|人物专访|团 队|论 坛|
 
 
    热点专题
·罗麦药业
·直销发展与管理国际论坛
·广东康力
·金士力
·雅芳
·如新中国
·宁波三生
·南京中脉
·特博威
·友姆国际
·妮芙露
·昂泰集团
·三株集团
·雅筑国际
·嘉康利
·美商捷星
·美商欣光
·美商富尔
·天津健龙
·e科士威
·绿之韵
·中兴广润
·真善美
·美商永久
·优莎纳
·克丽缇娜
·美商福莱
·美商理想家
·上海富迪
    专家推荐
·杨谦:还原历史 铭记教训 遵守法律
·消费商模式的“多层次”意义解读
·贾亚光:应从中药里挖掘健康产业商机
·漫谈海外直销产品的包装
·安利下月店销经销直销三模式并行
·商务部“连珠炮”整肃直销市场
·杨谦:洗脑是怎么发生的?
·美乐家:倡导换品牌运动
·中国崩盘直销企业启示录
·保健食品将步入品牌时代

  当前位置: 首 页 > 观点专栏 > 直销百家

文章内容
北京周末直销沙龙(二)直销转型期间的黄灯效应
2005-12-19 9:34:00 来源:龙传人
   直销法规的出台就花了三年半不止,直销企业的产生也得在该条例出台后,有个半年磨合期吧。
    哪可能在直销转型期间,人们的思想、公司的制度、企业的文化、老板的战略、各公司各自几十万直销人的口碑就能在12月1日这一天全转过来了?
    就说汽车吧,由禁行到通行,也不是一蹴而成;你见过只有红灯直接变绿灯的中国大城市吗?哪个十字路口不都有个黄灯塞在中间吗?(不包括小城市、小路口)
    中国几千家原来的老“直销”企业转为今日正式的直销企业,或者转变为其他形式的企业,在这个十字路口,是否也应该包容一个黄灯效应呢?
    我认为在当今直销企业转型的特殊时期内,“不直就传”的理论不合时宜;特别是传销、直销这潭浑水,就是放进去一吨的明矾,也不是那么容易清澈到底的。
    所以今天就不能说安利、雅芳、玫琳凯、如新、天狮、新时代等等,当你还没有拿到直销牌照的时候,肯定你就是传销企业、搞的一定就都是传销活动。
    是的,在没有取到直销牌照之前,这些大公司并没有全部地、长时间地停止运作,因为转型也够麻烦的,这些公司的业务员都各有几十万人以上,光是通知、教育、换脑子、也得整整需要好几个月呀!家里老婆孩子还等着要吃饭呢?如果这些公司在没有拿到牌照之前,从12月1日起,全部长时间停止营业,春节还能包饺子吗?上千万人突然停止销售和收入,那才会真正的给这个国家带来动乱和不稳定,不利于和谐中国。
    这么大的直销转型工程,肯定有一个过渡期,新老交替、及时修改调整,不合适还要再改进,没有几个回合,中国特色的直销不可能一蹴而就。
    可是,业界不少人问我,如何看待下述观点?
    例如:现在媒体评判的标准,已陷入一个误区,就是“一牌定乾坤”,拿不到牌的就得打。“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打传处处长吴雁说过,目前,中国没有合法的直销企业。只要牌照没有发下来,就不能称为合法的直销企业,连安利雅芳都是传销。”一位直销专刊的主编很肯定地说。近日,很多媒体也在文中多次提到吴雁处长的这一说法。
    为此,我请教了吴雁处长,他告诉我:没有说过连安利雅芳都是传销的话,转型企业在还没拿到直销牌照前,不能说他就是传销企业,哪能不白就黑哦!
    打传办的其他领导还补充说: 转型企业如果涉嫌传销也是不允许的。黄灯的时间肯定是短暂的,我们不应该借故拖长黄灯时间。想借故在过渡期猛干一阵传销,趁工商局干部还在研究贯彻条例实施时,猛猛地发展下线,狠狠地拉人头,美美地抓一把票子,这种投机心态的传销油子和老板,就该严打加严打!
    没有取到牌照之前的转型企业和大的“直销”企业,如果涉嫌传销活动,也应该及时地制止和改进;不能借故说:我们转型企业正在调整之中,所以《禁止传销条例》不能适合我们企业。
    禁传条例应该是适合所有的企业,任何企业在任何时候,都不得涉嫌传销活动,在中国也没有合法传销一说(暂时不包括台湾省)。当然对于转型直销企业在调整过程中,那就更应该加强自律,尽快地把过去那些不适应两部条例的做法,在几十万以上的各自队伍中改变过来。转型企业更应带头尽快地离开传销模式、不搞违规培训、跨区经营,别搞的社会沸沸扬扬、群众反映强烈,以免受到工商的挂牌督办查处就麻烦啦。别落得个出局下场,得不偿失呀!  
    在黄灯的短暂时间内,是在积极的调整转型,还是在疯狂的顶风作案,明眼人是会看得清清楚楚的,工商局的干部们更是明明白白的。
    我只是从学术和理论上提出:既要理解当前转型期不可避免的黄灯效应,又要不给恶意传销的企业和个人借此拖延条例的实施,或者还想趁机捞一把。
                      

    
【责任编辑】 禺山
相关内容 打印】 【关闭窗口
相关主题
参与评论
 
>> 查看所有评论
姓名: Email:
内容: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北京泛太直销研究院”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北京泛太直销研究院,转载、摘编上述作品,应注明“来源:北京泛太直销研究院”。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京泛太直销研究院)”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北京泛太直销研究院网管中心
电话:(010)64515223
Copyright (C) 2003-2008 ppds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北京泛太营销策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