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2月雅芳获得第一张直销经营许可证以来,全国已有19家企业先后获得了直销经营许可证,其中既有安利、完美等国际巨头企业,也有新时代、中脉等内资企业,但无一例外的是,这些企业的表现却出奇的相似,即都在为全面直销作准备工作,它们在取得经营权的区域内的经营活动却没
有任何动静,这难免不让我们带着疑问去重新审视当前的直销行业,之所以有此疑问,源于一年来直销行业留给了业界太多的思考。
还要出台多少“法规”
一年来,管理部门为了规范直销市场,频频出台各类法律、法规,时至今日,各管理部门依旧在为整肃这一行业忙碌着,一方面积极贯彻实施国务院发布的《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另一方面,商务部、工商总局、公安部、教育部及电信等部门也联起手来,为规范行业的有序发展,加紧研究起草各类法规、规章、政策。
目前,国务院及各部委颁布的规范、监管直销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除《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外,还有《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产品范围公告》、《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商务部关于直销培训员备案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务部关于加强管理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商务部关于明确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涉及直销行业企业经营管理各个方面的法规、规章、政策。
此外,随着国家打击传销工作的日渐深入,网络传销组织也变得更加隐蔽,为了加大打击传销的力度,解决打击传销违法活动滞后性的现状,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共同制定《查处和取缔网上传销案的规定》,并计划年内出台。同时,国家工商总局还将联合信息产业部、公安网监等部门建立一张全新的监控网络,借此加快认定及网络传销案件的速度。
与此同时,工商部门为了掌握获牌企业的经营动向,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国家工商总局目前正在研究起草《直销企业经营活动指引》,以此细化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如直销企业登记、分支机构与服务网点建设、信息披露、直销员的招募与培训、产品的销售活动与计酬等。
从去年年初到现在,工商系统为加强对直销行业的监管能力,还不定期举办系统内的培训、有企业参与的座谈会和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旨在通过此类活动,确保工商监管和企业经营更趋于合理合法,以提高工商部门的执法水平和企业经营的正规化。
从目前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的信息来看,企业即便能够顺利获得直销牌照,要正式进入市场也要经过一段漫长的准备阶段。首先,拿牌企业除雅芳以外,都不可避免地要在经营区域和产品品类方面应对“限制”的难题。其次,企业拿牌之后,进入市场之前,直销培训员的审批也要经历漫长的等待时间(根据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消息的时间表推算,拿牌企业从拿牌到首次获批直销培训员直销的等待时间一般需要半年左右)。再次,直销企业要顺利进入市场,还要理顺直销区域和非直销区域的经营调整,从以往拿牌企业的操作情况看,除首批获牌的雅芳外,第二批获牌的企业目前还没有正式启动市场的迹象,直销企业拿牌后进入市场所面临的困境由此可见一斑。
凡此种种,直销企业要顺利进入市场,并成功展业,不但要全线整顿以适应各项法规的要求,还要面临各项法规规范管理过程中等待“审批”煎熬。综上所述,在管理部门致力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的管理框架下,监管部门陆续出台相应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将依旧处于主导趋势,而这一趋势也让直销企业全面备战甚至规避监管获得了机遇。
全面备战何时了
除雅芳以外,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还一直停留在为全面直销做准备的阶段,而对于如何正式进入市场,各企业都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一年来,直销行业有了新的发展,不断变化着的发展趋势表明,中国的直销行业正逐步向着“正规”的方向挺进,目标虽然是明确的,但遗憾的是,更多的企业是在监管部门接连发布各项监管法规,引导企业亦步亦趋地在允许区域内充当跑龙套的角色,配合着国家监管部门的“管理”,而在此之外的广阔空间里,直销企业和准直销企业,依旧我行我素地经营着各自的事业。
在监管部门持续高压监管的趋势下,企业借助管理部门制定法规、规范监管和审批时效较长等“政策原因”的背景,安利、完美等国际巨头直销企业,确实为整顿市场、调整经营策略等全面备战赢得了时间。而更多的企业则在拿到直销经营许可证以后,并没有精心安排全面进入市场的准备工作,市场调整迟迟不见动静,有些企业甚至把直销经营许可证当作摆设,牌照根本到手后就没了下文。牌照于此类企业而言,拿牌就可以大张旗鼓理所当然地从事直销经营,至于何时在允许区域内正式开展直销经营,监管部门一道又一道审批,也让企业为不能快速进入市场找到了充足的理由。出人意料的是,这些企业的日常经营却依旧红火,看不出有积极运作直销的意味。
不可否认,拿牌企业在“限制”区域以外的经营活动丝毫没有放松,企业该以何种形式在“限制”区域以外从事经营,严格意义上讲,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任何企业在未经许可的地区以直销的形式从事经营活动的,都应列为违法,而事实并非如此,监管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并没有实行“一刀切”的政策,这就让在两条例出台前以直销形式从事经营的企业有了可乘之机,尤其是那些拿了牌照的企业,其中外资直销企业,多在等待审批直销培训员的过程中,推行新政、改造网点和规范市场;在内资直销企业中,没有太多直销历史的企业,俨然一副蹒跚学步的样子,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着导入直销经营的准备工作,而有些直销经验的企业,一边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管,一边按照旧有模式如火如荼地经营着各自的产业。
外资也好,内资也罢,在导入直销的过程中投机取巧的行径,虽然有管理层面的因素,但企业主观上有意规避的的做法,是值得管理部门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