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部法律都不是完整无缺的,现在颁布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是对现有认识水平的一种反映,但这些规定是否合适,都需要实践的检验,都有待做进一步的完善。对直销行业来说,现在开放的经营范围是单层次直销,政府官
员谈到的“进一步扩大经营范围”,多层次直销自然会成为一个重要的考虑。
在中国,直销法规对直销做出了严厉的限制,但这仅仅是开始,直销法制化道路仍然任重而道远。
尽管目前直销法规做出了严厉的限制,但从中国政府下一步直销开放路径来看,应该会逐步放宽。
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曾指出,“开放直销经营模式,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发展,为了能够促进我国经济进一步提升。”对于目前的一些限制,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今年初在一次直销论坛上再次明确表示,直销法规的出台“仅仅是直销立法的开始”。
“利小谋于市,利大谋于朝。”很多企业都盼望掌握中国政府下一步开放的思维路径,从而做出前瞻性的战略选择。据记者掌握的信息,目前中国政府还是从严管理,但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和商业环境的成熟,多层次直销终将迎来春暖花开的时节,不过这个时间至少需要3~5年。
直销法规仅仅是开始
对于取法单层次的原因,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曾在2004年的厦门会议上早有表示,“考虑到直销在我们国家的发展历程,我们认为目前全面开放直销市场的条件还不成熟。公众对直销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对于区别合法直销和经济性诈骗(包括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能力相对薄弱,这些因素的存在给经济性诈骗者提供了一些可乘之机,阻碍了直销业在我国的健康发展。”
于是,“基于我们六年的经验,制定一个最基本的框架,把我们能够看得清、摸得透的问题,在这个大的法律框架下搞清楚,然后有待以后做进一步的完善。”马秀红谈到同样的问题时解释说,中国的直销立法也不妨“摸着石头过河”。
尽管如此,对现有直销而言,法规的出台却是极其重要的。2005年12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的施行,“是对直销在中国的肯定,这标志着直销业在中国具有了法律地位,进入了一个依法管理的新阶段。”张穹今年初在北京大学出席中国直销行业发展与管理国际论坛时如是评价。
但“这仅仅是开始”,“我国直销市场步入法制化道路仍然任重道远”。至于立法进一步开放的问题,张穹提到了“循序渐进、逐步放开”的原则。
张穹在论坛上表示,任何一部法律都不是完整无缺的,现在颁布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是对现有认识水平的一种反映,但这些规定是否合适,都需要实践的检验。“我们要进一步探讨政府对直销业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权益,谨慎地开放直销市场,保证该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