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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中国直销业 风雨十二年(修正版)
2006-10-30 10:38:00 来源: 中国服装时尚网

  一个沸沸扬扬的神话,一场沸沸扬扬的指责,一个圆圆满满的希望……  

  从雅芳1990年以单层传销模式登陆中国开始,到各地“老鼠会”打着传销的旗号在全国兴风作浪,规范的直销公司与非法的“老鼠会”鱼龙混杂,再到如今中国完全禁止任何形式传销活动,以安利为代表的公司们开始按照国家规范转型经营的特殊时期,直销在中国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十几年……   

  直销与传销原本是同一个概念,都源自英文“Direct Selling”。这种销售模式始创于美国,后经由日本以及我国台湾省传入内地。  

  这种独特的销售模式不依靠店铺进行销售,而是通过销售人员直接进行面对面的 

  销售,大大减少了中间流程;而多层次直销更是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使得销售队伍可以迅速扩张,实现销售量的迅速扩大。对于公司,这是扩大销售量的绝佳销售模式,对于个人,这也是个人创业,或者谋取第二职业的好选择。因此,受到不少人的青睐。然而由于直销,尤其是多层次直销在制度上有不少不规范性,而且,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它在我国没有得到人们的正确认识,因此,很多不法份子乘虚而入,一时间全国上下被传销、直销弄得沸沸扬扬。乃至一方面不少人是谈传色变,谈直色变,而另一方面,仍有很多怀着出人头地的美好梦想的人被非法的传销活动所蒙骗,弄得倾家荡产。  

  直销,成了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它到底是黑是白,是对是错?  

  追溯直销在我国内地的发展史,希望能对直销有一个更清楚一点的认识。  

  直销在我国的发展阶段划分  

  为了便于讲述,笔者试着将直销在我国发展的历程分成下面三个时期:  

  1.前直(传)销时代:大的划分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传销传入到1998年4月21日中国禁止传销。  

  2.转型特殊时代:从1998年4月21日至今,且一直到中国官方的规范直销法建立。本时期也可称之为“准直销时代”。  

  3.规范直销时代:以中国官方直销法制定为标志至今后更长一个时期。   

  直销时代划分  

  直销盟芽期   

  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磁性保健床垫(Japan Life)公司“偷渡”到中国,标志着传销登陆我国。这是一家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的公司。由于是第一家,工商行政也未予干预。这家公司首先是在深圳,然后在广州发展,当时发展速度之快,连这家日本公司自己都吃惊。与此同时,更多的地下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的发展起来了。   

  直销诞生期  

  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公司是美国雅芳美容品公司。1990年11月14日,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同期,沿海各大城市,进口的、自办的、合作的直销公司蜂拥而起:如深圳世点电脑软件有限公司、北京斯汀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雅婷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广州仙妮蕾德(广州)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纽蔓氏之家等等。“传销风暴”山雨欲来,非法“老鼠会”来尾随而至……  

  混乱与官方介入期   

  第一阶段——沿海的自主兴盛与官方介入的平静:   

  自1993年,随着非法传销引起的纠纷通过传媒从正反两方面不断曝光,政府部门开始重视该行业。1994年,上海、深圳、广州等地行政管理部门开始组织人员,专门草拟有关管理办法。而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出233号《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见附录?页),9月2日再次发出240号《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见附录?页)。由此,传销在中国进入第一个平静期。这个时期,官方态度比较模糊,只是查处违法行为,并未对该行业表示绝对禁止。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地方保护主义,这两个通知并未完全得以贯彻。  

  第二阶段——内地兴起及立法重视:   

  1995年,随着传销在沿海的兴起和冷却,内地市场开始出现另一种混乱,这包括沈阳、郑州、重庆等内地城市。1995年3月28日,国家内贸部办公厅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正式起草国家关于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是年,根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的传销规模已达“双200”(200家传销公司,200万传销商)。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见附录?页),以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   

  对于本时期的官方文件,传销业界有不同观点,工商行政部门也持不同态度,部分地方一律采用取缔、扼杀的态度。其实这三个文件,从来都没有要取缔、扼杀传销的意思,相反,从1994年到1995年的文件,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对传销的态度更趋成熟。随后不久,国家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见附录?页),其中规定了多层次传销企业必须具备的10个条件,更表明的国家对该行业持谨慎的开放态度。  

  名正言顺期  

  1996年4月,中国官方首次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可以开展传销业务,其中广东8家。而1996年6月26日,上海市传销行业召开第一次例会,首次向全社会公布了行业守则。由此中国传销走入一个前传销时代的相对健康成熟期。而由于国内学术方面相对滞后,官方也无经验,提出了一些在后来引起人们误解且非常有害的概念——“单”层次传销。其实,既然是“传”又何来“单”?  

                      

    
【责任编辑】 韩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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