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县域经济,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这是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所阐述的重要思想。欧阳先生,你认为我国的直销业在推进广大农民充分转移就业方面能有多大作为?
欧阳: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有利于农民增收,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农村的城镇化发展。近几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保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其中也包括了向直销业的转移就业。在这里我想要说的是,我国的直销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直销 有一个根本性的不同,这就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直销是富人的事业,你很少看到西方穷人在做直销的。而我国的直销 是老百姓自己的事业,“零门槛”的就业方式使我国的老百姓都能参与直销。因此,我国的直销实际上是推进广大农民充分转移就业的新载体。
第一,调整了农村就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我这里有一组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字:1978—2003年,农业劳动力占社会从业人员的份额从70.5%下降到49.1%,年均下降0.9个百分点。特别是1998年以来,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农业就业比重迅速下降,非农就业比重迅速上升。1998—2003年,农业劳动力从32626万人减少到31260万人,减少1366万人,年均减少273万人。1978—2004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8.1%下降到15.2%;在农村三次产业增加值中,第一产业比重由84.2%下降到33.5%,第二产业比重由14.3%上升到51.7%,第三产业比重由1.5%上升到14.9%。这组数字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农村就业结构的改变导致了经济结构的改变。我国的直销 为农村就业结构改变作出了历史性的重大贡献。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和2005年我国从事直销的人数达到3000万人之多,其中农民占85%。也就是说,农民从事直销的人数高达2500万人以上。我没有具体计算过农民进入直销 对农村经济结构和我国整个经济结构变化的贡献份额是多少,但有一点我心里很清楚,这就是中国直销确实促进了农村就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对整个国家的经济结构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个重大贡献谁也抹杀不了的。如果大家都看到了这一点,我们就再也没有任何理由不加大我国直销业的发展了。
第二,农民直销 就业的社会环境出现了积极变化。一是全社会的认识发生了明显改变。20世纪 90年代中期,由于传销的破坏,人们对真正做直销的也不能给予正确理解。这几年随着我国直销的健康发展,特别是《直销 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人们对直销的认识有了很大改善,农民从事直销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可,社会各方面对农民进行直销的思想观念和态度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二是政府对农民进行直销 的管理逐步规范。比如,农民进入直销首先要进行培训,然后持证才能上岗进行直销。最近我对雅芳的直销队伍进行了了解,发现许多农民正在接受雅芳 公司的统一规范的业务培训,内容包括直销 法规知识、商德、产品知识等,效果很不错。许多农民反映,这样的培训对他们依法直销很好益处。三是人们已把直销作为一种谋生的职业。大家都已看到,现在人们都认识到直销不是非法经营,而是一种谋生的职业。所以,直销 法规出台后,我国农村已有相当多的农民正在认真选择社会信誉度高、经济实力强、直销产品科技含量高的直销企业,准备把进入直销领域作为自己的一次就业机会。
第三,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阶段以来,受资源和市场的双重制约,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放慢。农民来自家庭经营性收入不断减少,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许多纯农户的收入持续徘徊甚至下降。许多地方的农民收入增长主要靠外出务工,劳务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打工收入为375.7元,占15.9%,比上年增加41.1元,对当年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为36.4%。2004年,农民人均外出务工收入398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3.6%;比上年增加52元,对当年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为16.6%。2005年的情况则不同,据河南有关部门透露的消息证实,农民外出务工收入降低,对当年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不到15%。这说明,农民的务工收入在有所减少。但是,农民的从事直销 的经济收入比农民外出打工的经济收入要高得多。我在大连了解了几个农民直销商,他们告诉我:直销虽不能一夜暴富,但只要从事的是真正直销,由于经营机制和分配机制比较人性化,掌握了直销经验的农民如果全身心地去拼搏,一年的收入高的有十多万元,少的也有几万元。这就告诉我们,直销是就业的平台,只要认真按照我国的直销法规办事,农民的收入可以通过从事直销得到较大提高的。
推进农村健康保健事业发展的助推器
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指出:“到2008年,要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实行城市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农村服务的制度。”这里没有提到农村健康保健事业。欧阳先生,我们知道医疗产品国家是不让进入直销领域的,那么,直销如何推进全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呢?
欧阳: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先看看农民健康保障的现实情况。我们知道,
农民健康保障不但涉及农民的身体健康,还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紧密结合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探索各种类型的农民健康保障办法。据我所知,目前我国各地农村的农民健康保障办法有以下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合作医疗制度。这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医疗保障方法,对于保证农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落实预防保健任务、防止因病致贫都具有重要作用。合作医疗坚持民办公助、自愿、适度的原则,集体扶持,政府适当支持。合作医疗能否复苏,能否持之以恒,关键是政府和社会能否投入启动资金。山东省潍坊市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高达86%,就是因为政府和社会加大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投入。
第二种类型是医疗保险。它适用于发达的城市化农村。这些地区农民健康保障的发展趋势应是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过渡。一些经济发达的农村,按纯收入的3%-4%比例上缴医疗保险金,也像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那样确定“起付线”和“封顶线”,可满足基本医疗需要,又使医疗保险金不超支。一些少数特别富裕的农民,已引进商业保险,以满足其对更高保障水平的需要。
第三种类型是大病统筹。我国经济发达的农村,合作医疗已从低层次的保障逐步向高层次的转化。具体作法是,参保人员出资一定比例的保险基金,根据当地疾病发生情况,规定几种大病,一般医疗费用自付,属于规定大病的医药费,绝大部分由保险部门支付。
第四种类型是农民家庭保健。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保障范围主要是妇幼保健、老年病和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咨询等卫生服务,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
第五种类型是医疗救助。我国西部农村,即使是低水平的合作医疗也缺乏支付能力。一些地方的民政部门按农民实际纯收入核发《医疗救助证》,特困农民持证到医院看病,并免除一定比例的手术费、检查费和住院费,超过特困人群医疗救助限额部分的医疗费由民政部门按规定比例给予救济。
我详细分析我国农民健康保障情况,目的是让大家知道这是一个“外在”型的健康保健措施。这种“外在”型的健康保健措施,虽然能有效地解决农民就医难的问题,但并没有从根本是提高我国农民的身体健康水平,因为首要的是保健,而不是就医。所以,我们还要采取“内在”型的健康保障措施。那么什么是“内在”型的健康保障措施呢?我认为,“内在”型的健康保障措施就是要把绿色健康保健产品送到农村,让农民得到强身健体的益处。俗话说的好,防病得先健身。有了健康的体魄才能不致于生病,才能不常到医院看病吃药。直销事业,严格意义上说就是健康保健事业。最近我到东北作了调查,大连美罗国际的许多保健产品使很多年老体弱的人得到了健康,很受城乡居民的欢迎。
为了说明采取“内在”型的健康保障措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这里着重谈一下农民工的健康保健问题。我国农民工的健康保健状况堪忧,处于社保体系的真空地带。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武汉市部分医院开展“关爱农民工”免费体检公益活动。根据对各医院免费体检结果的初步统计分析,农民工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农民工乙肝病毒感染率达20.3%,脂肪肝占8%,肾胆结石占5%,心血管疾病占10%,其中高血压和冠心病患者居多。女性妇科感染率则更高,达到67%,其中子宫肌瘤、盆腔炎、宫颈炎的发病率较高。这些疾病的发病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另外,农民工患痔疮、颈、腰椎疾病的概率也比较高,占体检人数的11%之多。医学专家们分析后认为,生活条件恶劣、工作辛苦劳累是农民工得病的重要成因。这些农民工医疗保险参加率不足3%,农民工处在社保体系的真空地带。记者同志,我对农民工的健康保健情况十分担忧。怎么办?除参加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等外,我认为,通过直销把国内和国际一流的健康保健产品让他们消费,这比上医院看病花上很多钱要好得多。有人说,农民工没有钱,怎么能消费得起这些健康保健产品?这话有点片面。我们承认农民工没有多少钱,但这不等于农民工就没有权利和能力消费这些强身健体的国内、国际一流的健康保健产品。为了有一个强健的体魄,农民工是愿意舍得这部份的健康消费的。目前,我国民族直销企业生产的健康保健产品比外资直销企业生产的健康保健产品,在价格要低得多,农民工大部份是能消费得起的。同时,一部份农民工可以用他们切身体验,带动更多的农民工享受健康保健带来的快乐。他们的身体健壮了,在外打工就更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何乐而不为呢?
谈到这里,现在我可以回答你刚才提出的问题了。我的结论是:我国的直销是推进农村健康保健事业发展的助推器,是对目前我国农村五种农民健康保障办法的重要和必要的补充。如果“内在”型健康保障措施和“外在”型健康保障措施能融为一体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对国际友人骄傲地说:“中国的农村社会是真正的健康社会。”
最后,我想向各级政府提出一个希望:各地在贯彻落实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过程中,政府要把从政策指导上促进中国直销业在直销法规框架内健康发展,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举措,----这是因为,不论是今天还是在将来,中国的直销业始终是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值得关注的一支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