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定:30万妇女遭殃
事件回放: 延续了9年之久的“奥美定事件”在2006年集中爆发。在此之前,有近30万患者注射“奥美定”后引起不良反应。2006年4月30日,国家药监局责令厂家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吉林富华公司不服药监局的叫停决定,向北京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国家药监局告上法庭。10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富华公司要求撤销药监局决定的诉讼请求,药监局一审胜诉。
上榜理由: “奥美定事件”是近年来又一大公共卫生健康事件。在长达近10年中,有近30万人因注射“奥美定”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部分人因为恐慌盲目取出“奥美定”又使自身乳房受到二次伤害。富华公司状告国家药监局败诉再次证明,盲目追求暴利、违规操作和虚假承诺及行业自律的缺位,必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法律和诚信的呵护。
媒体聚焦: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在节目中提醒消费者,面对隆胸陷阱,消费者要擦亮眼睛,而有关部门更应该加强管理,使人们不再受到伤害。《新京报》在报道中称,受害者始终是弱势群体,我们不能把讨回公道的全部责任推到他们身上。政府严肃处理这个事件的决心和事实,将对防止类似事件的重演产生良好作用。
消费者声音: “注射材料彻底毁了我的一生,我每天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现居住在上海的张小姐有着和其他患者同样的痛苦经历。2006年6月,8位来自深圳、香港的奥美定受害者代表在中山大学呼吁更多的受害者站出来,并称将联合起来,通过法律途径为受害者群体维权。
企业反应: 吉林富华公司始终坚持认为“奥美定”是安全有效的产品,而国家药监局此次进行再评价的对象是假冒产品,监测的是凝胶的不良反应,为此厂家对患者的要求置之不理,甚至发生殴打前去采访记者事件。
权威认定: 2006年4月21日,国家药监局下属评价中心的《凝胶安全评价报告》显示,在使用凝胶材料隆胸的11360人中,有880人出现了并发症,其并发症发生率达到了7.75%。
丰田锐志:漏油漏掉了消费者的心
事件回放: 2006年初,一批锐志车主发现油底壳、正时链盒出现不同程度的漏油,此前曾陆续有皇冠车主称其发动机存在机油渗漏问题。随着网络上统计的问题车辆数量增加,丰田漏油事件开始冒头。5月23日,天津车主李某因发动机维修后出现二次渗漏,将一汽丰田某经销商告上法庭。同时,浙江台州的近百位丰田车主因漏油事件集体向丰田销售商讨说法。在6月27日一汽丰田通过浙江消费者协会发布社会补偿方案,对所有4月29日前出厂的皇冠和锐志车辆进行免费入库检修。
上榜理由: 丰田公司以装配不良为由,拒绝召回问题车辆的做法,引起广大用户置疑,为何此前最为经济型的特锐因为喇叭故障都进行了强制性召回,而中高档的锐志、皇冠轿车却在经销店里草草修理了事?是否特锐的召回是一种营销手段,锐志的召回成本太高?而一汽丰田拒绝召回的“决心”,寒了中国消费者的心。
媒体聚焦: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锐志身陷“漏油门”事件,是因为丰田疯狂国产化导致的恶果。太平洋汽车网发表发表文章称:锐志漏油影响了锐志车和丰田品牌在车主心中的形象。同时关注该事件的还有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京华时报》、《新京报》等多家媒体。
消费者声音: 一位联络华东地区锐志车友的负责人说:“(行驶里程)3000公里以内,漏油的比例在30%~50%,超过5000公里的,漏油的比例不会低于80%。”据浙江台州一位皇冠车主介绍,台州有一二百辆锐志和皇冠车,其中9成都出现不同程度的漏油。
企业反应: 锐志漏油事件爆发后,一汽丰田于2006年5月17日发表声明称,“REIZ锐志是在发动机装配过程中由于装配工艺问题,导致部分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机油渗出问题。”因“不属于设计缺陷,没有安全隐患”,拒绝“召回”。
然而,锐志主设计师大井称,部分锐志在出厂前已存在质量问题,故障原因在于发动机制造环节出了问题。
权威认定: 浙江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人士确定了丰田锐志存在产品缺陷后,于5月30日远赴北京,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递交了浙江省有关漏油事件的信息资料,希望能引起国家质检总局的重视,并能对涉及车辆进行强制召回。
欣弗:生命不能承受之痛
事件回放: 自2006年7月24日起,青海、广西、山东等多个省市病人在使用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欣弗药品后,先后出现了胸闷、心悸、心慌、腹痛、恶心、呕吐、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临床症状,造成1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8月15日,国家药监局通报“欣弗”药品最终检验结果:华源药业违反规定生产,是导致这起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
上榜理由: 欣弗事件是中国整个2006年度最为严重的药品安全事件。“欣弗”问题药品318万余瓶流向全国26个省份,受害人数118例左右,11人死亡,其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在中国医药界引起了巨大震动。
媒体聚焦: 新华社报道称:欣弗不良事件,反映了当前中国药品市场秩序的混乱局面,也暴露出药品监管工作存在的漏洞。
《人民日报》则这样认为:用药安全不可掉以轻心,药品不良事件、药品质量事故和不合理用药事故多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对患者危害严重,责任人要受到相应处罚。此外,据不完全统计,中央电视台和搜狐等网站、各地方媒体均对欣弗不良事件也给予极大关注。
消费者声音: “谁来为这一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负责?谁来保障我们的用药安全?我相信职能部门会公正、公开地将这个事件解释清楚。”受害者黑龙江省6岁女孩刘思辰的父亲刘勇所说的话充分代表了受害者的心声。
企业反应: 2006年8月12日,华源公司对由于使用欣弗产生不良反应的患者及其家属深表歉意,并对此事造成的不良后果做出4项承诺,公司将依据有关部门的医学鉴定结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善后处理工作。2006年11月1日,安徽华源原总经理裘祖贻在压力下自杀身亡,遗书称“要与欣弗同去”。
权威认定: 2006年8月,国家药监局会同安徽省药监局经现场检查认定:华源药业有限公司2006年6~7月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增加灭菌柜装载量,影响了灭菌效果。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相关样品进行检验,结果表明,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不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