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截至目前,桂林市商务局已对7家申报直销企业服务网点进行了认可和确认。
据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人介绍,企业申报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时,应提交其拟从事直销地区的服务网点具体方案。商务主管部门将重点审查企业服务网点方案的可行性及服务网点地址是否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是否方便于满足当地最终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性能、价格和退换货的要求。
服务网点方案涉及地区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对服务网点方案予以认可。市区内的服务网点由市商务局负责审查认可,县城的服务网点由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查认可。直销企业在市、县的服务网点认可完毕后,由市商务局汇总报自治区商务厅。
据介绍,企业申请对其服务网点认可须提交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成立时间、产品种类、企业规模等内容);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服务网点方案(包括企业服务网点设置的思路、市场预测、可行性分析、退换货制度、服务网点的管理等内容);房屋租赁合同、服务网点营业执照、负责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