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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按照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标示管理规范》要求,山东省卫生厅组织有关人员对经东营等8市卫生局初审合格的175家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进行了验收,山东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 136家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被山东省卫生厅认定为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并授予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