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2006年10月1日正式启动国际市场以来,得到广大分销商的支持,为了维护分销商的整体利益,现将国际市场运作的具体细则公布如下:
1、凡2006年9月30日前注册公司的分销员均可在2006年10月1日—11月30日在所属分销店(形象店)申办绿之韵 “国际VIP卡”。
2、凡2006年9月30日前注册的分销员在2006年11月30日前未办理绿之韵“国际VIP卡”,将不再具有申办绿之韵“国际VIP卡”的资格,亦不能享受国际市场的相关奖励计划。
3、原有分销员在申办绿之韵“国际VIP卡”及开展国际市场业务时必须遵循国内原有销售体系的前提下进行。
4、国际市场根据申请级别“VIP客户”160PV、“银卡客户”480PV、“金卡客户”960PV,享受国际市场奖励计划的不同待遇。
重申特殊优惠:
①凡公司原有分销员在遵循原销售体系不变的前提下在2006年10月1日—31日前首次销售业绩达到160PV(可计算业绩及发放产品)+申办国际“VIP”卡手续费12.5美元(人民币100元)的分销员,即可享受其国际市场奖励计划中最高级别(金卡VIP客户)之相关待遇。
②凡公司原有分销员在遵循原销售体系不变的前提下在2006年11月1日—30日首次销售业绩达到480PV(可计算业绩及发放产品)+申办国际“VIP”卡手续费12.5美元(人民币100元)的分销员,即可享受其国际市场奖励计划中最高级别(金卡VIP客户)之相关待遇。
自2006年12月1日起将执行相关国际市场奖励计划、停止上述优惠政策。
5、绿之韵 “国际VIP卡”的持有人不能借用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身份分别在不同销售部门开拓业务,如有违反,本人及其亲属将会同时丧失开拓国际市场业务的资格及相关待遇
6、在申办绿之韵“国际VIP卡”期间,绿之韵“国际VIP卡”的持有人只能推荐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士才能享受国际市场的待遇。公司不允许任何借助开拓国际市场之名来运作国内市场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绿之韵的经营资格(含国内、国际)。
申办的“国际VIP卡”享有开拓任何国家经营业务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