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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正式一审判决了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前销售员工江某状告老东家一案,对于江某要求如 新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奖金、解约经济补偿金、货款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0多万人民币的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并判令原告江某承担案件受理费。
据了解,今年5月,如新原销售员工江某以“支付工资奖金及解约补偿金等不足”为由将公司诉诸法院,要求公司赔偿共计20多万人民币。在庭审中,如新提供了按时足额向江某支付工资奖金并缴纳社保金的凭证,由于江某未达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而被解雇的通知信和退工单,及按时支付江某劳动补偿金等强势证据。法院认为,原告未能对其诉求提供证据证实损失的存在,故对原告诉求均不予支持。近日,法院判定原告江某败诉,如新获得全胜。
在获悉一审胜诉以后,如新有关负责人立即表示,自2003年进入中国以来,如新一直以首创的 “专卖店+全职销售员工”在中国稳健发展。公司与销售员工签订劳动协议并为其交纳“四金”的做法,虽然大幅增加了营运成本,但是有利于销售员工的长期发展并有利于加强对销售员工的管理。绝大多数销售员工均理解公司的营运制度。如新不仅向来遵纪
守法,更将长期回馈中国社会作为对自身更高的要求。长期以来,如新积极支持中国扶贫基金会等各项福利公益事业,历年来都是上海的纳税大户。为更好地开展“全球儿童营养滋养计划”这一慈善事业,更斥资数百万美金在鸡西建造慈善蜜儿餐工厂。此次胜诉表明中国具有良好的法制环境,也是对如新的“专卖店+全职销售员工”模式的肯定。
前不久,如新(中国)获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成为能较早开展直销业务的外资企业之一。对于今后的发展,如新(中国) 总裁邱锦云表示,将保持 “专卖店+全职销售员工”模式,在获得直销许可的上海市场首先开始招募兼职直销员。对于2007年的市场状况,邱锦云持谨慎乐观的态度,他表示,虽然从销售额来衡量,如新短时间内无法摘得头魁。但是,如新发展稳健,布局全面,将很快成为市场上最重要的一支领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