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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2006-07-07 15:42:22
国务院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实施后,公司向商务主管 部门报送了《关于申请直销经营许可证的报告》,正式申请《直销经营许可证》。山东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郑重承诺:
1、通过山东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文网站www.yongchuntang.net/info向社会披露信息,承诺通过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和山东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信息,与直销员所签订的合同以及与直销有关的宣传材料内容一致。
2、承诺严格遵守《直销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从事传销活动。
3、承诺公开直销员计酬制度,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禁止团队计酬。
4、承诺严格自查永春堂所属分支机构、直销员行为,做到依法管理依法经营。
5、承诺直销的产品符合《直销管理条例》及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第72号文件,对直销产品规定的范围和要求,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
6、承诺对永春堂服务网点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售后服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对永春堂服务网点的产品及售后服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证服务网点依法健康运营本公司产品。
永春堂公司将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诚信经营规范操作,积极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特此声明。
山东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06年7月9日